尚福林:技術浪潮下金融邊界演變問題值得持續探究
guancha
據新經濟學家智庫微信公眾號消息,10月18日,全球財富管理論壇·2025上海蘇河灣大會在上海市靜安區順利召開。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主任、原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會上發表題為“技術浪潮下金融邊界演變及高質量發展”的演講。
全文如下:
2025年是我國“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規劃謀篇佈局之年。“十五五”時期是我國邁向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關鍵時期。展望未來十年經濟社會發展,技術和金融兩大關鍵詞不可或缺。科技和金融行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據重要地位,“三新”經濟增加值佔GDP的18%,金融業增加值約佔GDP的8%。科技強國和金融強國也是我國強國建設的重要內容。下面,結合論壇主題,就“技術浪潮下金融邊界演變及高質量發展”談一些個人的認識。
一、新一輪技術革命加速重塑金融格局和服務模式
當前,金融科技化和科技金融化的進程加速。一方面,從技術對金融的影響看,金融始終是技術革命的堅定擁護者和推動者。以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為代表的新一代技術革命加速突破,提升了金融服務的廣度、深度和效率,緩解了信息不對稱、降低了交易成本。金融業充分利用新興技術優化業務流程、創新產品服務和推動數字化轉型,技術人員和資源投入前所未有。其中,人工智能是推動金融變革的重要技術,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已進入規模化應用階段。今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提出“到2035年,我國全面步入智能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新階段”。金融業或將迎來根本性、顛覆性革新。另一方面,從金融對技術的支持看,技術創新離不開金融資源的持續大量投入。自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以來,金融業加大對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強國建設的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科技貸款餘額同比增長12.5%,比全部貸款增速高5.8個百分點;科技型企業平均獲貸率為51.9%,比上年同期高2.3個百分點。從世界範圍內看,人工智能等技術領域投資浪潮方興未艾,未來五年人工智能總投資規模複合增長率超30%。金融與技術的雙輪驅動、深入融合正加速重塑金融格局和服務模式。
二、技術浪潮下金融邊界演變問題值得持續探究
在技術浪潮下,金融業將進一步呈現數字化、智能化、場景化趨勢。金融業務或業態領域大大拓展,金融活動的主體更加多元,金融業務場景更加豐富,金融業的業務邊界、機構邊界、產品和服務邊界也逐步從相對簡單清晰向複雜模糊演變,這種邊界演變可能是未來金融的常態,值得持續探究。具體而言:
一是新一輪技術革命催生新金融業態,金融業務的範圍或進一步拓展。每一次重大科技革命都不同程度帶來金融業務或業態的拓展:造紙術和印刷術使得紙幣取代金屬貨幣,並由紙幣衍生出票據、存單等金融業務形態;電報、電話等信息技術讓金融開啓了由一國到多國的歷程,為跨境金融業務發展提供了支撐。我國銀行、保險、證券、基金、資管和支付等主要金融業態,也是伴隨技術的變革和大規模應用,經調整、演化和積累而形成。當前,新一輪技術革命如火如荼。業界普遍認為,人工智能正迎來從技術突破到價值落地的關鍵拐點,新業態新業務模式將加速湧現。
二是技術推動金融供給方式和金融服務分工發生很大改變,直接或間接從事金融活動的主體更加多元。傳統模式下,金融業務主要在金融機構範圍內活動,金融機構的業務邊界相對清晰。現代金融模式下,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生物識別、雲計算等各種技術廣泛應用於金融業務的各個流程,金融機構難以將技術全部內化,與外部第三方科技公司等的合作成為必然。金融產業鏈因技術因素的介入而深度重構,金融服務商提供金融服務的模式也發生較大變化,現代金融服務被分割切塊,產品設計、風險管控、產品銷售、數據存儲、客户身份識別等業務分屬不同單元,不同市場主體直接或間接參與金融服務分工。
三是公眾的生活和金融消費行為呈現線上化、平台化、場景化的典型特點,金融產品和服務邊界更加複雜。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興起加速了金融行業的數字化轉型,也逐漸改變了大眾的金融消費行為和交易習慣,越來越多的金融交易與客户線上化的非金融生活場景關聯。一站式服務和便捷化操作大大提高了客户在金融與非金融場景之間的切換效率,一般商品服務的消費支付行為可便捷鏈接到存款、信貸、保險等金融產品消費,金融與非金融的產品和服務相互嵌套和交叉,金融的邊界更加模糊。此外,由於大量“衣食住行”等高頻場景數據和金融行為數據大量在線上積累,通過數據畫像和建模更易分析出客户的財務狀況、信用狀況和風險偏好等,金融需求可精準觸達,從數據處理者向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之間的轉換僅“一步之遙”。
三、技術視角下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思考
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有效提高了金融效率和質量,擴大金融覆蓋面和深度,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加優化的金融資源和服務,但也帶來了新的挑戰。應對這些挑戰,談幾點想法。
一是堅持同類業務同等監管的原則,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技術改變了金融服務的實現方式,但未改變金融風險的本質。由於金融風險具有典型的涉眾性和外溢性,金融風險的救助成本往往由全社會承擔,因此,世界各國普遍對金融持有高度審慎的監管態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制定《金融法》。《金融法》的制定出台,有助於從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上劃定金融邊界;以資金池和槓桿等本質特徵進行金融業務的早發現、早認定、早監管。
二是堅守風險底線,辨證看待各類金融業務活動中的技術應用。技術本身是一把“雙刃劍”。隨着各類金融科技的廣泛、迅速應用,金融創新活動越來越活躍,也使金融風險更具隱蔽性,並且傳播迅速,要理性看待、大膽審慎應用新技術,新技術在金融的應用並不必然帶來金融創新。針對大規模的技術應用,需要預先設計好容錯試錯機制,與機構自身的風險管理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
三是堅持以客户為中心,以有温度的金融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需要。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承載着服務社會、造福民生的初心使命。金融服務應始終踐行金融為民,為金融注入更多的人文關懷和責任擔當,聚焦民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堵點難點,強化客户需求洞察與畫像分析,精準匹配各層級客户金融服務需求,持續提升服務的精準度、專業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