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報驢肉火燒摻假案:一店多次購進馬肉共5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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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河南市場監管”10月21日公佈第五批河南省2025“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其中,案例七為濟源示範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驢肉火燒店經營摻雜摻假驢肉案。
2025年4月10日,濟源示範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驢肉火燒店銷售的滷驢肉進行抽樣檢驗,經檢測,該批次滷驢肉中檢出馬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自2024年至2025年4月,多次購進馬肉共計50餘萬元,並以“驢肉”名義對外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2025年5月23日,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九為焦作沁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驢肉館銷售摻雜摻假驢肉案。
2025年3月25日,沁陽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某驢肉館進行監督檢查,並對該店銷售的驢肉及肉製品進行抽檢,結論顯示檢出馬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於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購進馬肉397.4公斤,加工成熟肉後冒充驢肉進行銷售,違法所得16729.6元,當事人不能提供購進馬肉的檢驗檢疫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六條和第十五條的規定。2025年8月27日,該局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馬肉5.98公斤,罰沒款3.67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