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擬對一鎮徵收房產税,當地回應
guancha
一則擬徵收房產税的徵集意見稿引發熱議。
10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發佈《登封市人民政府關於登封市唐莊鎮徵收房產税及城鎮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顯示,擬對東至玉台、西至郭莊、南至張村陳村、北至塔水磨的唐莊鎮全域118平方公里範圍內的27個村(社區),徵收房產税。

對於徵收標準,意見稿顯示,唐莊鎮的土地等級按三級地段,每平方米年應繳納税額為3元,房產税按房產餘值1.2%或租金12%計徵。
“房產税”三個字觸發了市場敏感神經,部分網友甚至認為這是類似上海重慶之外的又一例房產税徵收試點。消息發酵後,10月22日晚,徵求意見的網頁被刪除。
10月22日,登封市税務局工作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這並非新的税種,而是因為唐莊鎮由鄉改鎮,符合徵收房產税的要求,依據的是1986年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澎湃新聞查閲《條例》顯示,房產税的徵收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條例》明確了免納房產税的情況,包括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等。公開信息顯示,僅上海、重慶等部分城市試點非經營性住房徵收房產税。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個人出租住房需要納税。按照《條例》,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税的税率為12%。記者注意到,各地的徵收標準則不同,現行政策需要繳多少錢?
澎湃新聞致電12366納税服務平台,以上海為例,税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個人出租住房本身就需要納税,與《住房租賃條例》的出台並沒有關係。據介紹,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按照2.5%的綜合税率徵收(包含個人所得税、房產税等);月租金超過10萬元的,綜合税率約為4%。
在北京,個人出租住房同樣有明確的税費標準,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綜合徵收率為2.5%。廣州、深圳等地也均有類似的綜合税率政策,通過“綜合徵收”的方式簡化税費計算。
另以成都為例,在成都市,個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網籤備案的,按照0%的税率綜合徵收。個人出租住房未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網籤備案的,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減按2%徵收房產税;月租金10萬元以內的,免徵增值税,超過10萬元的,減按1.5%徵收增值税;減按10%徵收個人所得税。
(澎湃新聞記者 龐靜濤 計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