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虧損近四成又現“老鼠倉”,海富通基金三度陷違規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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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一位“90後”基金經理的墮落軌跡,再次將海富通基金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近日,證監會公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海富通基金原基金經理楊寧嘉因利用職務便利向好友透露未公開信息,構成“老鼠倉”違法行為,被處以50萬元罰款。

這位曾手握17.35億元資金的年輕基金經理,不僅在投資業績上交出了慘淡答卷——其管理的核心產品任職回報虧損最高達近40%,更在職業操守上越過了紅線。更令市場憂慮的是,這已是海富通基金近十年來第三次曝出“老鼠倉”醜聞,繼2014年和2018年兩次違規事件後,合規風控的短板再次暴露無遺。
“老鼠倉”行為不僅嚴重破壞市場公平交易秩序,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更對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信譽造成難以修復的傷害。目前,海富通基金管理規模雖已突破2000億元,但公司營收和利潤已連續三年下滑,新任董事長謝樂斌正面臨着提升投資業績與修復品牌形象的雙重壓力,這家老牌公募基金的轉型之路愈發艱難。
業績慘淡疊加違規操作,“90後”基金經理栽了跟頭
楊寧嘉的職業生涯本應前途光明。作為一名“90後”基金經理,他在資產管理行業起步較早,曾管理着規模達17.35億元的資金,在海富通基金內部也算是被寄予厚望的年輕力量。然而,糟糕的投資業績和突破底線的違規行為,最終讓這位年輕的基金經理斷送了職業前程。
根據基金數據統計,楊寧嘉管理的核心產品表現極度不佳,部分產品在其任職期間的回報虧損幅度接近40%,遠遠跑輸同期市場基準指數和同類產品平均水平。在公募基金行業,基金經理的業績表現直接關係到產品規模和投資者信任,如此慘淡的業績無疑給其職業發展蒙上了陰影。業內人士分析,這種大幅度的虧損不僅反映出投資能力的不足,也暴露出風險控制意識的薄弱。
更為嚴重的是,楊寧嘉在業績承壓的情況下,選擇了一條不歸路——利用職務便利向好友透露未公開信息。根據證監會的調查,楊寧嘉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多次將其掌握的基金投資組合的股票交易信息提前告知特定關係人,後者據此進行相關股票交易。這種典型的“老鼠倉”行為,嚴重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侵害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證監會最終認定楊寧嘉的行為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鑑於未能查實其獲利的具體金額,依法對其處以50萬元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50萬元的處罰金額雖然看似不高,但這已是在無法查實獲利金額情況下的頂格處罰。如果能夠查實具體的獲利金額,“老鼠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將會更大,通常會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從行業角度看,楊寧嘉案例反映出的問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些年輕基金經理在面對業績壓力時,心理承受能力不足,風險意識淡薄,在利益誘惑面前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這也提醒基金公司在選拔和培養基金經理時,不僅要關注其投資能力,更要加強職業道德和合規教育,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機制。
三度“老鼠倉”敲響警鐘,海富通品牌修復路漫漫
楊寧嘉的“老鼠倉”事件,只是海富通基金合規問題的最新一章。回顧這家公司的發展歷程,類似的違規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這不禁讓人對其內部管控體系的有效性產生質疑。
早在2014年,海富通基金就曾曝出首起“老鼠倉”案件。當時,該公司原投資經理利用職務便利進行違規交易,被監管部門查處並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這起事件在當時引發了市場廣泛關注,也給海富通基金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然而,這次教訓似乎並未讓公司真正引以為戒。
2018年,海富通基金再次爆出“老鼠倉”醜聞,又一名基金經理謝志剛因類似違規行為被查處。連續兩次的違規事件,暴露出海富通基金在合規管理、風險控制和人員監督方面存在的系統性問題。市場開始質疑,這家老牌公募基金的內部管理機制是否出現了重大漏洞。
如今,楊寧嘉案件的曝光,標誌着海富通基金在近十年內第三次陷入“老鼠倉”泥潭。三次違規事件跨度十年,涉及不同的基金經理,這已經不能簡單歸結為個別人員的道德問題,而是反映出公司在制度建設、文化培養和監督執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缺陷。
從行業案例來看,類似的“老鼠倉”事件在基金行業並非孤例。2013年,南方基金原投資總監王某因“老鼠倉”交易被判處有期徒刑,違法所得高達數千萬元;2016年,博時基金原基金經理馬某也因類似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些案例都説明,“老鼠倉”是資產管理行業長期存在的頑疾,需要監管部門和基金公司共同努力加以根治。
對於海富通基金而言,頻繁發生的合規問題已經對其品牌形象造成了難以估量的損害。雖然從資產管理規模來看,海富通基金目前管理的資產規模已經超過2000億元,在行業內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地位,但公司的財務數據卻透露出發展的隱憂。近三年來,海富通基金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持續下滑,這與其品牌形象受損、投資業績不佳、客户信任度降低等因素密切相關。
在這樣的背景下,2023年上任的新董事長謝樂斌面臨着嚴峻的挑戰。一方面,他需要着手提升公司的投資業績,通過優秀的產品表現重新贏得投資者的信任;另一方面,他必須下大力氣修復受損的品牌形象,重建公司的合規文化,徹底杜絕類似違規事件的再次發生。這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從制度建設、人員管理、文化塑造等多個維度入手。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近年來對“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2020年新修訂的《證券法》和2021年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都對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最高可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這些法律法規的完善,為打擊“老鼠倉”提供了更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