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瑋琪方稱“佩戴大S骨灰項鍊”報道不實,相關媒體道歉
guancha
10月28日,歌手范瑋琪經紀公司山河樂文化通過其官方微博發佈律師聲明。
北京載實律師事務所表示,接受香港山河樂文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託(以下簡稱委託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聲明如下:
2025年10月下旬,部分媒體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在微博、抖音等平台發佈了關於委託人旗下藝人范瑋琪在演唱會上“佩戴大S骨灰項鍊” 的不實報道,並引發熱搜,瀏覽轉發超億次。對范瑋琪名譽權造成嚴重侵害。在此,委託人鄭重聲明:上述報道內容完全失實,系虛假新聞。相關項鍊與遺骨無任何關係。
相關網絡媒體用户憑空編造“骨灰項鍊”情節,無任何事實依據,純屬虛構,部分媒體機構在未向委託人或其工作團隊進行任何核實的情況下即發佈報道,嚴重違反新聞職業規範,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該不實報道經網絡廣泛傳播後,導致公眾對委託人旗下藝人產生大量誤解和負面評價,已產生惡劣影響,更為惡劣的是,借逝者話題製造噱頭牟取帶血的流量,已突破社會公序良俗底線。
當前,中央網信辦正在深入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網絡謠言、虛假信息等亂象,營造清朗網絡空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對離世者的尊重,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底線,對公眾人物的報道,更應恪守真實準確的新聞倫理。造謠者無中生有,而被傷害的無辜者,卻要承受流言帶來的千鈞重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規定精神,網絡用户捏造、歪曲事實,或未盡合理核實義務,造成他人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相關網絡平台運營者、信息製作者、傳播者及部分轉發、評論者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委託人及相關人員合法權益。請立即刪除侵權信息並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任何以虛假信息博取眼球、踐踏底線的行為,終將付出代價。本律師事務所將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堅決運用一切法律手段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追究相關責任主體的法律責任。


有媒體微博賬號轉發了這條聲明,並表示,10月26日晚,江蘇鹽城。國緣之夜巨星演唱會。范瑋琪在台上演唱歌曲《可不可以不勇敢》,其佩戴的項鍊引發關注。@範範範瑋琪 經紀公司委託律所發佈律師聲明,就此事做出澄清,稱“骨灰項鍊”情節,無任何事實依據,純屬捏造。
該媒體稱,經核實,其此前報道因事實核查存在疏漏,導致核心內容與事實有出入,特此澄清, 並真誠向范瑋琪女士與關注此事的網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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