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理財迎來新機遇:金融監管新規推動行業深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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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10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正式發佈《關於促進養老理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標誌着我國養老金融體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此項政策是金融監管部門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歷次全會精神、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銀髮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的具體行動,旨在引導理財公司聚焦主業,紮實做好養老金融這篇大文章。
《通知》的出台,不僅是對前期試點經驗的系統性總結與昇華,更是在人口老齡化加速背景下,推動金融資源精準滴灌養老領域、構建多元化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此舉預示着養老理財業務將告別零散試點,進入一個規範、透明、可持續的全新發展週期,對促進銀髮經濟繁榮、助力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具有深遠意義。

試點全面擴容與機制優化,夯實行業發展根基
《通知》的首要亮點在於打破了地域與規模的限制,將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由局部區域推向全國舞台,並設定了為期三年的試點期限。這一戰略性擴容,極大地拓展了養老理財的潛在客羣覆蓋面,使得全國範圍內的投資者都能平等地參與到這一由國家背書的養老財富規劃中來,共享金融發展的紅利。
更為關鍵的是,《通知》為理財公司設定了清晰的准入門檻與展業空間。參與試點的理財公司需滿足“開業滿三年、經營管理審慎、具備較強長期投資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審慎監管要求,這確保了市場參與主體的專業性與穩健性。在規模上限上,單家理財公司養老理財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被顯著提高至“該機構上年末淨資本扣除風險資本後餘額的五倍”,這一動態調整機制為實力雄厚的機構提供了廣闊的業務發展空間,體現了監管鼓勵優質機構發揮領頭羊作用的政策意圖。
此次新規的另一項重要整合,是明確了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與個人養老金理財業務的統籌關係。通知規定,理財公司若同時參與兩項業務,其新發行的養老理財產品可自動納入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名單。這一設計巧妙地打通了兩種養老金融產品之間的壁壘,簡化了業務流程,為投資者通過個人養老金賬户購買優質養老理財產品提供了極大便利,有望提升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參與度和資金活力,形成政策協同效應。
在奠定市場基礎的同時,《通知》着力於推動理財公司內部治理的深層變革,以構建與養老金融屬性相匹配的長效機制。核心舉措是要求理財公司健全長期考核機制。文件明確指令,必須將投資者長期投資收益等指標納入投資人員和銷售人員的考核評價與薪酬體系,堅決摒棄“單一使用當期收益、短期收益或規模排名”的短視化評價標準。這一規定直指資管行業“重銷售、輕投後”的頑疾,引導機構從追求短期規模轉向注重長期價值創造,從根本上保障了投資者的養老錢能夠被耐心、專業地管理。
此外,《通知》支持符合條件的理財公司探索設立“養老專門部門”,並在人員、投研、風控和IT系統上持續加大投入。這種專業化、集約化的管理模式,有助於培育深耕養老領域的核心能力,確保相關產品和服務的設計與運營真正契合養老需求。同時,監管評級中對長期限產品規模佔比較高的公司予以“適當加分”的激勵措施,將進一步引導資源向真正具備長期投資管理能力的機構傾斜,形成“優幣驅逐劣幣”的良性市場競爭環境,為整個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微觀基礎。
產品創新與服務生態構建,精準匹配養老需求
面對多樣化、個性化的養老需求,《通知》以前瞻性的視野,鼓勵養老理財產品在設計上進行深度創新。其首要導向是“鼓勵發行長期限產品”,明確支持試點理財公司發行10年期以上,或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的養老理財產品。這一政策導向旨在引導產品屬性與養老資金的長期性、積累性本質相匹配,避免因產品期限過短而導致的再投資風險和市場波動干擾,從而真正發揮跨週期平滑風險、獲取穩健回報的功能。為了增強產品的靈活性與吸引力,《通知》還支持在購買、贖回、分紅等方面進行靈活設計,並特別提出將“產品收益領取與健康、養老照護等實際養老場景有機結合”。
這意味着未來的養老理財產品可能不僅僅是單純的金融投資工具,而是能夠對接養老社區、護理服務、健康管理等實體資源的綜合解決方案,實現金融與養老產業的深度融合,為投資者提供一站式養老規劃。
在讓利於民方面,《通知》支持對養老理財產品的管理費、銷售費和託管費等實施費率優惠,這直接降低了投資者的持有成本,提升了產品的淨收益預期,體現了養老金融的普惠特性。同時,監管也關注到投資者在長期持有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流動性需求,因此提出研究建立產品轉讓、質押等服務機制,以應對如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在堅持長期投資理念的同時,體現了人性化關懷和風險管控的周全考慮。
在此基礎上,《通知》支持理財公司依法依規提供養老理財顧問諮詢服務。這要求理財公司必須履行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並建立利益衝突防控制度,確保所提供的建議真正以客户養老需求為中心。專業的投顧服務是連接複雜金融產品與普通投資者的橋樑,能夠幫助投資者根據自身生命週期、風險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養老理財產品,避免盲目投資。
此外,通過優化信息查詢平台,加強與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的對接,確保了信息的透明度與可得性,保障了投資者的知情權與監督權。這一系列從賬户、諮詢到信息服務的組合拳,共同構建了一個覆蓋養老財富管理全流程的服務閉環,標誌着養老理財業務從“產品銷售”向“客户綜合服務”的深刻轉型,最終目標是提升國民的養老財務安全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