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權、李冬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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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云南法制報微信公號10月31日消息,記者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涉黑犯罪揹負兩條人命的罪犯周權、李冬今天被執行死刑。
自2010年起,周權糾集李冬、高書林等家族成員和多名老鄉、戰友,在昆明新螺螄灣形成以周權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七年間,他們以經濟實體為掩護,為非作惡,欺壓羣眾,大肆實施聚眾鬥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非法經濟利益,對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破壞,嚴重危害了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其中,2016年6月29日,僅因工人爭奪兩把施工鐵鏟,周權就組織了數十人,一天內與對方鬥毆三次,造成二人死亡、多人受傷。在周權的指揮下,其手下攜帶砍刀、狼牙棒、鐵管等當街和對方相互砍殺,開車互撞。打鬥中,李冬持刀伸進車內砍死對方人員李某。對方人員劉某被汽車撞倒後又被亂刀砍死。事後,周權還安排發放遣散費,幫助參與鬥毆的骨幹成員逃跑。多名參與打鬥的周權的手下始終指證受周權指使和李冬持刀砍人。
法院經依法審理,認定周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李冬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對二人均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