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銀川蹊蹺討薪案:在職交警被其父冒名領“勞務費”
guancha
就近期“在職交警被質疑冒領工地勞務費”一事,寧夏銀川金鳳區聯合調查組10月31日發佈情況通報:

近日,網上反映“西安一公司與銀川勞務方起糾紛,牽出蹊蹺討薪案”,引發關注。金鳳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西安一公司與銀川勞務方起糾紛”問題
經核實,2024年12月2日,靳某、甕某科、高某剛三個勞務班組向金鳳區人社局反映,陝西中睿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睿公司”)在承攬寧夏中梁合能拾光印項目外牆保温施工期間,拖欠55名工人2024年3月至6月期間的勞務費共計180.556萬元。因中睿公司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班組僅提供了自制農民工工資表,缺乏其他證據佐證。金鳳區人社局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中睿公司提供項目勞動用工資料並履行工資表審核主體責任,但該公司始終未提供資料,也未核對。2024年12月24日,金鳳區人社局組織中睿公司和三個班組召開協調會,中睿公司委託代理人(項目現場負責人)楊某與三個班組對欠薪人數及金額進行結算,雙方無異議並簽章確認。2024年12月27日,金鳳區人社局依據雙方確認的結算單,對中睿公司拖欠勞務費違法行為依法立案。
2025年1月6日,金鳳區人社局依法要求中睿公司限期支付勞務費,該公司逾期未履行,亦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及聽證。2025年1月17日,金鳳區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決定,要求中睿公司限期支付勞務費180.556萬元,中睿公司未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並於1月22日至23日向三個班組支付67萬元,剩餘113.556萬元未支付。2025年7月28日,經催告後中睿公司仍未履行剩餘義務,金鳳區人社局依法向金鳳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金鳳區人民法院2025年8月21日受理,經審查認定行政決定合法有效,8月25日作出《行政裁定書》,9月1日立案執行。強制執行期間,中睿公司和靳某班組協商一致並簽訂協議,將原執行金額由32.56萬元變更為23.56萬元,核減的9萬元系此前中睿公司已向靳某班組代付的勞務費。
2025年10月14日,金鳳區人社局對55名農民工實際務工情況進行復查,確認務工屬實。其中11人因在外地務工或無指定銀行卡等原因委託親屬代領勞務費,符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之規定。截至目前,中睿公司與三個班組協商一致,勞務費已全部支付到位。
二、關於“在職交警甕某洋領取‘勞務費’”問題
經核實,甕某洋系永寧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級警員,未婚,與父母共同居住。2023年初,其父甕某科承攬中睿公司分包的寧夏中梁合能拾光印項目7號樓、9號樓和二樓商鋪的外牆保温和噴漆勞務。甕某科為便於領取自己的勞務費,將其子甕某洋姓名、銀行卡賬號等信息列入農民工工資表,並由其班組務工人員代簽名,中睿公司於2023年4月28日、6月21日分別將1萬元、0.5萬元勞務費支付到甕某洋的銀行卡內。甕某洋在收到款項後向其父詢問資金來源,被告知是勞務費,2023年7月1日前已陸續轉給其父母。甕某洋不存在主觀明知或故意冒充勞務人員違規領取報酬的違紀違法問題。
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強化監管,切實維護勞動者和企業合法權益。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和媒體朋友的關注、支持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