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朝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guancha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3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朝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朝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宋朝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朝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4月25日通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朝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公開信息,宋朝華,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邛崍人,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大學學歷,畢業於四川省委黨校法律專業。

宋朝華資料圖
宋朝華曾長期在四川地區工作。自1985年在成都市任市委組織部幹事、青幹處副處長以來,宋朝華曾接連擔任大邑縣組織部長、代縣長、縣委書記,新津縣委書記,成都市成華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眉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南充市長、市委書記等職。
2021年起,宋朝華開始擔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直至2025年1月辭去職務。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