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張天峯被公訴,曾被通報“靠煙吃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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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1月4日消息,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天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天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天峯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天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天峯利用擔任陝西省榆林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陝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陝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國家煙草專賣局人事司司長,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截圖
公開簡歷顯示,張天峯,男,漢族,1963年4月生,高級工商管理碩士,中共黨員。
張天峯曾任過陝西省渭南市煙草專賣局(分公司)黨委委員、副經理、經理等職務,2006年-2008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2008年5月,張天峯調回陝西省,擔任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後升至陝西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
2017年3月,張天峯出任國家煙草專賣局人事司司長(正廳級),2020年2月升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直至2023年6月到齡退休。

張天峯資料圖
2025年1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張天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5年7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張天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顯示,經查,張天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贈送禮金,長期無償借用車輛和接受用車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器私用,“靠煙吃煙”,將煙草系統的組織人事權和業務經營權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天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天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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