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税委會:停止實施對美芬太尼關税的反制關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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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網站11月5日消息,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發布關於停止實施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税措施的公告,全文如下。
為落實中美經貿磋商達成的成果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税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停止實施《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税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25年第2號)規定的加徵關税措施。

財政部網站
税委會公告2025年第2號如下:
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税的公告
2025年3月3日,美國政府宣佈以芬太尼為由對所有中國輸美商品進一步加徵10%關税。美方單邊加徵關税的做法損害多邊貿易體制,加劇美國企業和消費者負擔,破壞中美兩國經貿合作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税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税。有關事項如下:
一、對雞肉、小麥、玉米、棉花加徵15%關税,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1。
二、對高粱、大豆、豬肉、牛肉、水產品、水果、蔬菜、乳製品加徵10%關税,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2。
三、對原產於美國的附件所列進口商品,在現行適用關税税率基礎上分別加徵相應關税,現行保税、減免税政策不變,此次加徵的關税不予減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貨物已從啓運地啓運,並於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進口的,不加徵本公告規定加徵的關税。
附件:1.加徵15%關税商品清單
2.加徵10%關税商品清單
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