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12歲女孩被虐死案二審宣判:維持對繼母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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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福建高院”消息,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許金花、劉江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虐待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判定罪準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行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應依法從嚴懲處。許金花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原判對其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適當,予以維持;劉江系被害人劉某琪的法定監護人,未履行法定監護職責,採取毆打等手段參與加害劉某琪,縱容、放任繼母許金花實施虐待、傷害劉某琪的行為,主觀惡性深,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上訴不加刑原則,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劉江量刑不當問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依法啓動審判監督程序。
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羣眾代表等旁聽了宣判。
此前,該案一審法院查明,2023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華亭鎮興沙村,12歲的女童琪琪被繼母許某花關在廁所17天,其間遭受持續虐待,最終不幸離世,除了琪琪外,許某花還長期虐待另外2名收買來的子女,琪琪的生父劉某放任並幫助了許某花對琪琪等3名孩子的虐待行為。
2025年4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判處許某花死刑,以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