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大樓“採辦改革”,擴大項目負責人權力改善成本進度問題
张鲁宁
【文/觀察者網 山貓】
據美國“防務新聞”網站報道,美國國防部(五角大樓)正試圖對其主要採購項目的領導層進行改革,賦予其更多權力和靈活性,以求在風險可承擔的前提下加快新武器的研製和交付,力圖改善美軍新裝備項目現有的成本上升、進度拖延等現狀。

(資料圖)五角大樓
上週五(11月7日),美國國防部長皮特·赫格塞斯宣佈進行 “軍事採辦流程的一系列全面改革”,在這當中一個主要部分就是將目前的項目執行官(program executive officer)改為“投資組合採購執行官”(portfolio acquisition executives),監督主要武器和系統項目,同時擁有更大權力,以在“必要時”調整開發、採購方向。
負責採辦和保障的副部長邁克爾·達菲在本週一(10日)的電話記者會上表示,五角大樓將賦予這些新管理層在資源分配和需求調整等方面上賦予更大的靈活性,目的是加快系統的交付以保證項目按時完成,這代表着五角大樓的項目管理從“合規文化”向“風險可控文化”的整體轉變。在被問及加快交付週期可能導致項目風險增加這一可能性時,達菲表示,雖然五角大樓在這一改革中強調速度,但並非作為強制要求,這也正是賦予項目高管“資源與需求靈活決定權”的關鍵原因,之後也將繼續依賴這些項目負責人的專業判斷,來評估與平衡速度需求、成本和系統風險之間的平衡點。
在7日的講話中,赫格塞斯表示,五角大樓如今更願意接受一個提供“85%解決方案”的系統,簡而言之是允許在初期未能滿足所有指標要求,但可以隨着時間的推移不斷改進、升級來達到完全能力。達菲也在週一表示,新的採購執行官可以在決定是否接受一個“已能提供大部分主要功能但仍未能實現全部能力的系統”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作為一個基本上要對“在規定時間內交付合格系統”負責的管理者,這些高管很可能在項目過程中發現“按時交付”和“實現功能”之間存在衝突,因此需要進行多方協商,來決定是否值得額外拖延來等待尚未實現的少數功能,還是暫時犧牲少數功能來保證按時交付,至少在一些低優先級事務上,這些執行官可能會基於全新獲得的權力自行做出決定,但在更重要的項目上將需要“更廣泛的協商討論”。另外,五角大樓的採辦戰略文件還透露,希望延長那些有能力的項目執行官和其他關鍵崗位的人員任期,來保持項目決策的連續性,推動長期績效下的激勵和問責機制。
那麼如何讓改革後的新高管們來實現這些目標呢?達菲表示,可以利用一種“靈活的合同機制”,即五角大樓此前就存在的“其他交易授權”(Other Transactional Authorities,OTAs),該機制允許美國政府機構在標準的聯邦採購條例(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s,FAR)規則之外簽訂協議,標準的聯邦採購條例正是前文中所提到“合規文化”代表,需要繁多的行政程序、受到嚴格的監管,初創公司往往由於缺乏對政府行政流程的瞭解而遭遇諸多困難,而其他交易授權有着更便捷的談判和執行流程、更靈活的條款和相關程序的豁免,因此理論上能夠吸引更多的非傳統創新企業參與。
此外,新版國防授權法案中,還整合了“簡化採購以提高執行和交付效率”和“促進國防改革和政府效率”兩份法案:其中前者旨在改革採購法規,對一些小型項目進行行政流程和監管的豁免,賦予項目負責人明確的權力和靈活性,同時要求其對項目結果負責,據此創建反應更快、專注於系統性解決問題的流程;後者也基於類似目的,減少冗雜的傳統程序、賦予執行官員更多權力,使五角大樓“更專注於高效的商業採購”,並鼓勵合約來源多樣化。達菲表示,這輪改革目前已經獲得了國會兩院兩黨的支持,除這兩份法案之外,預計五角大樓還會發現更多需要國會配合的領域,他承諾將持續與議員跟進此事。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