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回報”不安心,廣州農商行一理財產品被3銀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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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廣州農商銀行發佈公告,公示其涉及的4起法律訴訟。
廣州農商銀行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第三人的訴訟及仲裁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未決訴訟案件共4件,涉及標的金額約人民幣2.08億元,其中2件案件處於一審階段,1件處於二審階段,1件處於發回重審一審階段。

廣州農商銀行公告
這四件訴訟案中,有三件涉及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相關方分別是雅安農村商業銀行、河南舞鋼農村商業銀行、青海西寧農村商業銀行,涉案金額合計約1.3億元。此外,信陽華信聖德健康產業發展集團提起訴訟的案由為財務顧問服務協議。
其中,2022年5月10日,雅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廣州農商銀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計人民幣60251356.19元。根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8月29日作出的一審判決,廣州農商銀行被判令向雅安農商銀行支付人民幣36325589.16元。其後,廣州農商銀行就該判決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12月9日裁定撤銷原判併發回重審。重審一審已於2025年6月23日開庭,現正等待判決結果。
2023年,河南舞鋼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廣州農商銀行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或移交理財產品資產。原告於2023年12月25日開庭時變更訴訟請求,要求按現狀返還或移交理財產品資產,資產價值暫計人民幣31666285.52元,並要求後續收益按年收益率5.7%計算。根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於2025年7月21日作出的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00131元由原告承擔。其後,原告於2025年8月7日提起上訴,並於2025年9月22日進行二審庭詢,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2024年7月1日,青海西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廣州農商銀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本金及理財收益。原告訴訟請求包括:支付投資本金人民幣、理財收益、律師費,合計約人民幣33622589.58元(計算至2024年1月31日)。本案已於2025年3月27日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現尚未出判決。
2025年,信陽華信聖德健康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就財務顧問服務協議向廣州農商銀行提起訴訟,認為廣州農商銀行收取財務顧問服務費屬於違規收費,要求確認2016年簽訂的《財務顧問服務協議》無效,並判令廣州農商銀行返還財務顧問服務費支付資金佔用費,合計人民幣82309314.72元。本案已於2025年5月8日開庭,並於7月15日進行第二次開庭,目前尚未出判決。
公告稱,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廣州農商銀行並未涉及任何其他重大訴訟或仲裁。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集團為若干非重大訴訟的被告,還涉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若干訴訟。
廣州農商銀行董事認為,上述案件可能導致的任何可能法律責任不會對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廣州農商銀行網站介紹,該行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2006年完成統一法人改革併成立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2009年改製為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香港掛牌上市。全行職工1.3萬人,下轄擁有11家中心支行、7家分行,營業網點550家,其中廣州地區530家;下轄有子公司30家,分佈在8省1市,其中金融租賃公司1家、控股農商銀行4家、珠江村鎮銀行25家,獲得信用卡專營牌照。
2024年,廣州農商銀行年末全行總資產、總負債分別為1.36萬億元、1.26萬億元,5000萬元以下中小額貸款佔客户貸款比例顯著提升,不良貸款餘額、不良貸款率實現“雙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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