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實施前領證,還能享受20天婚假嗎?湖南迴應
guancha
湖南省人民政府門户網站11月10日消息,湖南省近期發佈了《關於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十條措施》,針對婚假延長問題,相關部門作出如下答覆:
問:新政策實施前領證,能否享受20天婚假?
**答:**可以!只要是在2025年10月21日之前領取結婚證,並且還沒有休婚假的,不論你是今年5月、9月還是其他時間領的證,經單位批准,可以享受20天婚假。
問:已休部分婚假,能否補休?
**答:**也可以!一般來説,已經休完婚假的不再補休。但如果你是在2025年10月21日之前一年內登記結婚的,就可以按新政策申請補休延長的假期。也就是説,只要你的結婚登記時間在2024年10月22日之後,都可以申請補休到20天。
問:婚假有沒有有效期?
**答:**婚假暫時不設有效期。大家不用急着休,可以根據自己的工作安排,在合適的時間向單位提出申請。
問:文件裏寫的是“鼓勵”用人單位將婚假延長到20天,下一步會有明確的規定出台嗎?
**答:**會的。這次政策是為後續修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做準備,也指明瞭方向。相關部門表示,從支持生育、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角度,各單位要積極落實,具備條件的單位原則上都要執行到位。目前雖不作為強制性規定或處罰依據,但後續會進一步推進落實。
以下為措施全文:
關於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十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4〕48號)精神,加快構建“婚戀—生育—托育—養育—教育”一體化生育支持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強婚戀政策支持。鼓勵用人單位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將職工的婚假延長至20天;有條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發放結婚紅包或消費券。支持開展形式多樣的婚戀活動,搭建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戀交友公益平台。紮實推進婚俗改革,破除高額彩禮等陳規陋習,大力倡導尊重生育、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夫妻共擔育兒責任的新型婚育文化,營造生育友好的社會氛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衞生健康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計生協,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促進安全舒適生育。合理規劃佈局保障助產服務供給,常住人口30萬以上的縣市區至少有2家、30萬以下的縣市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機構可以提供助產服務。開展生育友好醫院建設,強化母嬰安全機制和生育友好理念,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適當增加高品質產科牀位設置,改善孕產婦產檢和住院分娩體驗。將椎管內麻醉納入醫保甲類診療項目(個人自付比例降至0%),努力實現“全天候”開展無痛分娩。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女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至188天;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和用人單位批准,可以請假至嬰兒1週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依法落實男方享受20天護理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衞生健康委、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生殖健康服務。加強孕產婦心理保健與心理干預,開設產科的醫療機構應創造條件開設孕產婦心理健康門診,將預防孕期和產後抑鬱、焦慮作為孕婦學校核心課程。安排專項資金,深入開展早孕關愛行動,提供孕產期保健、終止妊娠服務的醫療機構應設早孕關愛門診,為早孕婦女提供分類諮詢指導和規範技術服務,注重心理疏導。中學、高校及有關社會組織應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進青少年性與生殖健康教育,預防非意願妊娠。(省教育廳、省衞生健康委、團省委、省婦聯、省計生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發揮輔助生殖技術優勢,規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將適宜的分娩鎮痛、輔助生殖技術等項目以及“先兆流產”治療發生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報銷範圍。妥善解決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問題。做好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優化生育津貼發放流程,將生育津貼發放到女職工本人。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合市場需求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與新生兒、兒童等未成年人醫療保障相關的保險產品,共同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湖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增加托育服務供給。開展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和公辦托育服務網絡建設,着力增加公建託位供給,提高公建託位佔比。積極推行公建民營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提供普惠、多元、優質托育服務。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托育,落實托育服務設施與新建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新建居住區按照每千人口10個以上託位的標準配置托育服務設施。已建成居住區未滿足每千人口10個託位標準配置的,要結合城市更新工作補齊短板,通過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加快增配。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村(居)委會等可將符合條件的自有場地,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可將具備條件的閒置國有資產,經可行性研究和集體決策,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後,免租金或低租金出租用於普惠托育服務。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衞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托育行業支持。落實普惠性託位入托補助和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等支持政策。推動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民營企業為職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務,用人單位開展托育服務所需經費,可按規定從工會經費中列支或列入職工福利費。完善醫育結合發展機制,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等單位開辦托育服務,相關部門應支持其擴容業務範圍。制定托育行業人才培養計劃。舉辦托育領域職業技能競賽。鼓勵各地成立托育行業協會,促進行業自我管理。(省民政廳、省衞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總工會、省税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落實養育支持政策。嚴格執行國家育兒補貼制度及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用人單位可從工會經費中報銷職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費用。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休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級、晉職、評定職稱,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鼓勵支持用人單位開展職工子女寒暑假託管服務。用人單位可結合實際採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方式,營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對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住房的,給予購房金額或面積補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在家庭當期最高貸款限額分別上浮10%、20%。成年子女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住房的,可依授權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按照父母繳存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省衞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機關事務局、省總工會、省税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優化兒童醫療服務。深入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推進兒科醫療聯合體建設,擴大兒科服務供給,二、三級公立綜合醫院均設置兒科。加快建設兒童友好型醫院,開設兒科的醫療機構應引入“1米高度看醫院”兒童視角,從建築空間、視覺色彩、設施設備、便利化服務等方面加強門診、病房適兒化改造,落實兒童健康服務友好措施。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將0—6週歲兒童優先納入簽約對象範圍,“一人一檔”提供更加精準的健康教育和醫療服務,構建“防、篩、診、治、管、康”全鏈條管理服務體系。(省衞生健康委負責)
九、加強兒童發展和保護。充分發揮羣團組織、專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公益慈善組織等的積極作用,依託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通過父母課堂、親子活動、隨訪等形式,加強嬰幼兒養育照護指導,提升兒童健康水平,促進兒童早期發展。廣泛開展兒童關愛服務,健全科學規範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與診斷服務制度,免費為新生兒提供聽力障礙、致盲性眼病、遺傳代謝病、先天性心臟病篩查與診斷服務,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建立困境兒童精準分類保障機制,推動開展委託照護服務,提供生活、醫療、教育、心理等系統性服務,保障其合法權益,使其享受正常家庭兒童待遇。(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衞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婦聯、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教育服務保障。在維護教育公平的基礎上,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優先安排多子女家庭的子女在同一幼兒園、學校就讀,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優先保障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根據實際需求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需求提供課後服務,結束時間應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銜接,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為三孩及以上家庭的子女免費提供義務教育課後服務。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有效降低家庭學前教育成本。(省教育廳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新時代人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經費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組織實施,確保生育支持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落實生育支持政策的激勵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發力,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措施,強化政策儲備;加強對地方的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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