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首次,市長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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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株洲日報”消息,“真沒想到,市長會出庭應訴!”11月13日,在湖南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人鍾先生看到被告席上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長陳恢清時,直言意外。這是株洲市首例由市長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行政訴訟案件。

9時整,法槌敲響,庭審開始。審判長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蔣智勇擔任。陳恢清與市司法局局長李大、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支隊長李朝陽一同坐在被告席上出庭應訴。
多個市直部門“一把手”、各區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區長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旁聽庭審。
今年1月,鍾先生因酒駕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6月9日,鍾先生因再次酒駕被查,後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對其作出了罰款2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隨後,他申請了行政複議。市政府作出維持原處罰的複議決定後,鍾先生不服,訴至法院。一審判決敗訴後,他依舊不服,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中,鍾先生提出“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不能作為處罰依據”等質疑,被告方通過執法記錄儀視頻、有鍾先生簽字的檢測結果確認單等進行回應。審判長引導各方圍繞爭議焦點,依次完成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
“這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課,”陳恢清在最後陳述時説,“任何時候,我和上訴人都是平等的法律主體。作為市一級政府,我們既要維護法律權威,也會誠懇反思執法中的不足。”
陳恢清認為,依法懲治酒駕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本案處罰決定合法適當。他表示,應訴也是聽取羣眾意見的方式,針對鍾先生對執法程序的質疑,已責成相關部門專項查擺問題,努力讓一切法治實踐都更加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
“酒駕確實是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不負責任,我以後一定遵紀守法。”庭審結束後,鍾先生當場提出撤訴申請。
“市長出庭應訴具有示範作用,展現了政府的法治意識與法治擔當。”市人大代表言繼春旁聽庭審後説。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開展“院長開庭+一把手出庭應訴”活動,全力實現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2024年,株洲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315件,結案率達93.2%。株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已從2021年的53%提高至2024年的98.8%,一批行政機關負責人通過積極應訴聽取羣眾意見、瞭解市民訴求,促進依法行政、規範執法。2025年,株洲成功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