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首虎”周喜安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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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據微博@最高人民檢察院 消息,安徽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周喜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周喜安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喜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周喜安利用擔任四川省巴中市長、四川省資陽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周喜安出生於1963年8月,河南新野人。曾先後在原輕工業部、原國家計委、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工作,2008年任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司長。
2010年末,周喜安前往四川地方上任職,歷任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川省資陽市委書記。2018年初,周喜安調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23年初,周喜安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

圖片轉自黃山在線
周喜安是蛇年落馬的首“虎”。
2025年2月6日(正月初九),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安徽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周喜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5年7月30日,周喜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指出,經查,周喜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項目用地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喜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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