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散逸:備受矚目的電商徵税首月,為何税收未現“井噴”?
guancha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楊散逸】
今年的“雙十一”相較以往不温不火,很多人説是對電商徵税導致。當全網為“電商徵税”新政或歡呼或焦慮時,首月税收數據卻呈現出一種“矛盾”的平靜。
一、數據透視首月“成績單”
2025年10月,作為《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實施後的首個納税申報期,電商税收數據備受矚目。根據財政部公佈的全國財政收支數據,2025年10月,全國國內增值税收入6587億元,消費税收入1456億元,兩税合計8043億元。
1.環比分析:季節性因素影響顯著
與2025年9月(增值税4882億元,消費税1411億元,合計6029億元)相比,兩税合計環比增長27.81%,其中增值税增幅達34.92%,消費税增長3.19%。
這一躍升固然有新政帶來的增收效應,但必須注意到,10月恰逢企業所得税預繳和增值税季度申報的“大徵期”,大量線下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集中申報,為税收總額貢獻了重要增量。因此,單純與9月對比,難以剔除季節性波動干擾。
2.跨期比較:平穩增長成為主基調
為更客觀地審視,我們將其與同為季度申報期的2025年7月(增值税6158億元,消費税1233億元,合計7391億元)進行對比。結果顯示,兩税合計增長8.82%。其中,增值税增長6.97%,消費税增長18.09%。這一對比更清晰地表明,新政帶來了實質性增長,但幅度温和。
3.同比視角:增長曲線保持穩定
再與政策實施前的2024年10月(增值税6146億元,消費税1394億元,合計7540億元)相比,2025年10月兩税合計同比增長6.67%,其中,增值税增長7.18%,消費税增長4.45%。
與此同時,2024年前10月合計(增值税56619億元,消費税14055億元,合計70674億元)與2025年前10月合計(增值税58858億元,消費税14390億元,合計73248億元)相比,2025年前10月兩税合計同比增長3.6%。其中,增值税增長4%,消費税增長2.4%。
與之相對應,商務部2025年1月25日發佈的數據顯示,“2024年網上零售額15.5萬億元,我國連續12年成為全球最大網絡零售市場”;而國家統計局同期發佈的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87,895億元,比上年增長3.5%”。也就是説,目前全國接近三分之一的零售是由電商行業銷售的。
因此,電商徵税對税收的增幅與當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增速基本匹配,但是與電商在社會消費中的佔比並不相符。

資料圖:央視新聞
二、增幅平緩的背後
為什麼電商徵税會與預期產生如此巨大的差異?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電商徵税政策本質是“合規”而非“增負”。
此次電商徵税的核心,在於將大量已存在的線上經濟活動中本應繳納卻流失的税款納入現有的徵管體系,是對現有税制的強化執行,而非開徵新税種。
新政前,天貓、京東等平台上的大型品牌商家,作為正規企業本就依法納税。政策對它們而言是監管環境的明確,而非税負的顯著增加。因此,税收增長主要來源於過去利用個人網店、不開發票、隱匿收入等方式逃避税收的經營者。這部分新增税款是對歷史税源流失的“填補”。由於我國税收總盤巨大(每年數十萬億元),這部分“補漏”收入攤薄到總量中,其推升效應自然相對平緩。
可以説,政策的首要目標是實現“線上線下的税負公平”,維護税收法定的嚴肅性。
其次,小微企業本身在享受各種優惠,實際税負極低。
以增值税為例,我國現行税法對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或者季度不超過30萬的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這一政策同樣全面覆蓋電商領域,使得數量龐大的小微賣家、個人主播等羣體,其基本業務並未產生直接的增值税負擔。
同理,對於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後僅對利潤徵税5%,個體户、個人獨資企業甚至可以不建賬進行核定徵收,税負絕大多數低於收入的3%。
這些政策紅包有效地對沖了部分商家因規範申報而可能增加的税收痛感,保護了市場經濟的“毛細血管”。
再次,從“有法可依”到“應收盡收”,需跨越巨大的徵管執行挑戰。
面對平台上數以千萬計的經營主體,特別是眾多小微店鋪與個人賣家線上線下相結合,税務部門如何精準識別區分不同來源的收入數據,是前所未有的挑戰。首月申報中,必然存在部分經營者因慣性或僥倖心理而未完全合規。
所以本月全國多地曝出電商賣家收到來自税務部門的申報疑點提示短信。通過對申報數據的整理、比對、交叉稽核等環節到最終追繳入庫都需要人員在原有的工作外去增加工作量來實現,所以最終增收幅度可能還需要時間去檢驗。
最後,宏觀經濟與行業週期影響。
當前,我國消費市場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公眾感知到“雙十一”等大促活動趨於不温不火,正是消費理性化、常態化的體現。在整體社會消費增速放緩的大背景下,電商交易總額的增速也受到制約,從而限制了税基的擴張速度。
三、從“以票控税”到“以數控税”的税收徵管革命
電商長期不納税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税制長期以來實行“以票控税”的徵管方法,以發票為控制税收的根本媒介,這套方法在計劃經濟年代主要是公對公銷售時是有效的,但是到市場經濟年代,由於最終消費者的個人不需要發票入賬,從而由下至上,面對個人消費的海量小零售、商貿、生產企業都對不開發票的部分進行賬外流轉,甚至導致時至今日內賬會計和外賬會計在招聘網站都是兩個職業。
這種情況不僅僅是電商獨有,但是實體經濟可以通過房租、人員、機器設備、用水用電等反推出一個大概的收入,而電商的出現使這些傳統税收評估手段徹底失效了。
本次電商徵税的意義在於為“以數治税”提供了實驗田。未來,税務監管將不再依賴於羣眾舉報或個案稽查之類“隔牆扔磚頭”式執法,而是通過平台數據的自動流轉、系統模型的智能分析,實現網絡銷售數據與企業申報數據比對分析。這將從根本上改變電商行業的税收博弈格局,大幅提升逃税行為的風險和成本。
實際上,結合金融信息、銷售平台信息等各方數據的大數據徵管在全球都是主流方法,美國在上世紀50年代就已經實施,當時連計算器還沒有普及,更不要説計算機,甚至印度在十年前換鈔後都已經實施這一方法。相信我國的税收徵管體系也必然會從“以票控税”的內部數據徵管轉變為“以數控税”的大數據徵管。
總之,一個規範、透明、可追溯的經濟體系,不僅是財政增收的保障,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數字時代的集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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