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強姦17歲繼女,被判4年半
guancha
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消息,為推動我國反家庭暴力法進一步落實,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從近三年生效的涉家暴案件中選擇8個典型案例公開發布。

其中,以故意殺人前科和家暴陰影作威脅,繼父張某對17歲繼女實施性侵併錄製視頻。法院採納心理學報告,認定被害人“不敢反抗”即構成強姦,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半。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吳小某(化名,女,時年17歲)來到某市與其母親、繼父張某等人共同生活,吳小某從母親口中得知並親眼目睹張某對母親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2022年10月5日晚,吳小某的母親因與張某發生爭吵而離家不敢回,其間張某告訴吳小某自己曾因故意殺人被判刑。22時許,兩人發生性關係,其間張某用手機錄製視頻。之後,吳小某發微信向母親求救,其母報警。張某逃跑未果,在出租房內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件審理過程中,就涉案性行為是否違背被害人意志,檢察機關申請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有專門知識的人就案涉視頻中被害人行為出具分析報告,法院准許該申請並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質證。
裁判結果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吳小某因知曉張某曾因故意殺人被判刑並多次對吳小某母親實施家暴,基於對張某的懼怕,在被性侵時未予反抗具有合理性,符合家暴情境下被害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徵。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具的分析報告及其出庭時發表的意見專業性強,説理清晰、合乎邏輯,與在案其他證據無矛盾,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綜上,張某以精神控制等手段使吳小某不敢反抗,與吳小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