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就柯文哲案二度抗告,台媒:“台灣高等法院”最快今日裁定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中時新聞網1月1日報道,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京華城案,因不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等4人再次獲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於2024年12月31日提出第二次抗告(對原審法院的裁定不服而提請上一級法院重新處理)。檢方認為,柯文哲的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絕非柯口中“愛玩的小朋友”,許是為柯處理私密行程及保管財務、收受金錢的重要角色,若柯交保,兩人有串證可能,有羈押必要性。“台灣高等法院”已分案,最快今日(1日)作成裁定。

據台媒報道,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2024年12月26日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佔等罪起訴柯文哲等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個月。台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隨即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正裁定。2024年12月29日深夜,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並電子監控。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就被告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4人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
中時新聞網報道稱,柯文哲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柯卸任台北市長後,於2022年12月26日轉為眾望基金會隨行秘書,月薪55000元,後再轉任柯文哲競選辦公室隨行秘書,但薪水由基金會支付。據檢方估計,柯文哲挪用基金會資金支付許芷瑜薪水逾100萬元。許芷瑜曾與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確認2023年12月20日將木可公司匯款100萬元到柯的銀行賬户,並請柯文哲妻子陳佩琪確認錢已入賬。
檢方懷疑許芷瑜2022年“某時地”協助保管沈慶京行賄柯文哲的1500萬元,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通緝,通緝時效至2064年。
另外,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的實際權勢及實質影響力,均為公眾周知事實,如交保在外,恐影響共同被告及本案重要證人陳述。
檢察官認為,原裁定認定柯文哲等4人犯罪嫌疑確屬重大,若經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可能伴隨高度逃亡風險,故除鉅額交保金額,均應接受原裁定所示的科技設備監控,固然可降低逃亡風險,但在行動自由未受拘束情況下,仍不是100%的無風險措施,且對防止被告等與他共同被告及證人間接觸、串證行為,亦難起效用,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訴訟目的。
另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台灣民眾黨稱,台北地檢署以“有實質影響力”想繼續羈押柯文哲,政治意圖昭然若揭;柯文哲已公開允諾辭黨主席,同意提高保釋金額及配戴電子監控腳鐐,台北地檢署一再提抗告,甘淪民進黨鷹犬。
據瞭解,民眾黨將於2025年1月1日下午3時舉行會議,由柯文哲主持,與會成員包括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成員、黨部一級正副主管等,預料會討論黨主席請辭、推派代理黨主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