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士兵為賺外快當詐騙集團車手被逮捕,“海巡署”火速汰除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聯合新聞網12月31日報道,台“海巡署”派駐太平島的一名柯姓士兵,因為在休假時間,為賺外快當詐騙集團車手(詐騙集團通過欺騙被害人提取賬户中的資金後,派人出面代為取款,這些人被稱為“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12月26日經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東森新聞雲稱,“海巡署”東南沙分署立即召開人事評議會,核定記兩大過火速汰除。

“台‘海巡署’士兵驚傳涉刑案連環爆”。東森新聞雲報道稱,先是“海巡署”中部分署有2名士兵趁放假外出時間當詐騙集團車手,緊接着1名隸屬於“海巡署”東南沙分署,派駐太平島的柯姓士兵,休假返台時在台南當詐騙車手落網。
聯合新聞網稱,柯姓士兵在太平島服務,一個月有近6萬元新台幣薪水,卻疑似貪圖賺取外快,在休假期間當詐騙集團車手;據悉柯姓士兵當車手,一次可領贓款的2%。
由於柯姓士兵的區隊長在案發前,已調離太平島2個多月,依規定仍須受到處分,引起外界熱議。台“海巡署”人員稱,無論海巡還是警界、軍界,下屬若有違法違紀問題,長官有指導及管教不周的責任,依規定要負連帶處分,通常以案發時,下屬被長官領導時間回溯3個月時間為限。
台“海巡署”稱,柯姓上兵休假期間涉嫌當詐騙集團車手,被逮捕後裁定羈押禁見,東南沙分署立即啓動汰除程序,於24小時後召開評議會,核定記兩大過汰除。至於相關人員連帶督導與管理不周責任,“海巡署”要將評議案送審,才能釐清後續責任歸屬。
對此,有島內網友諷刺稱,“‘海巡署’同仁兼任詐騙自己同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