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悦律師團:將向韓國檢察機關舉報公調處及警方人員等150餘人
韓國總統尹錫悦的律師團1月5日發表立場文表示:將以“妨礙特殊公務執行”及“侵入特殊建築物”“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等嫌疑,向檢察機關舉報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處長吳東運、公調處部長檢察官李大煥等3名檢察官、代理警察廳長的警察廳次長李昊榮、代理國防部長的國防部次官金善鎬、首爾警察廳生活安全次長崔賢錫(音)、龍山警察署長鬍旭鎮(音)等150餘人,律師團將於6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提交舉報書。
尹錫悦律師團指出,3日,公調處處長及公調處檢察官、調查官在不具備對警方的調查指揮權的情況下,指揮警方執行對總統的逮捕令;而該逮捕令是對內亂罪沒有調查權的公調處向沒有管轄權的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的違法逮捕令,而且簽發逮捕令的法官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排除了刑事訴訟法第110條及第111條的適用,因此該逮捕令是違憲的。
尹錫悦律師團同時表示,還將舉報警察廳次長李昊榮和國防部次官金善鎬。律師團指出,總統警衞處長根據《警衞法》第15條要求警方和國防部派遣必要的公務員或人力,但李昊榮和金善鎬拒絕了這一要求,構成翫忽職守及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罪。
尹錫悦律師團還稱,首爾警察廳和龍山警察署阻止警衞處的警衞員進入總統官邸的行為是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利罪;警察廳次長、國防部次官、首爾警察廳和龍山警察署的所有相關人士將作為積極共謀執行公調處違法逮捕令的共犯進行舉報。(總枱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