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職5名陸配,民進黨當局遭島內痛斥
作者:程东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台“內政部”日前要求,5名被指認具有大陸籍的里長,若無法提出放棄大陸籍證明應予解職,遭島內痛斥在搞“兩國論”。
據台媒1月6日報道,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因具有大陸配偶身份,被民進黨當局以“違反國籍法”為藉口解職並追討薪資。台“內政部長”劉世芳稱,史雪燕就職時曾簽署“效忠文件”,依法必須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她還透露另有5名現任里長具有大陸籍,“內政部”已發函基層要求處理。台“內政部”在文件中稱,大陸地區人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註銷大陸户口而取得台灣身份證後,即已轉換為台灣民眾,其擔任公職應遵守所謂“國籍法”等相關規定,在任職、當選後依法辦理放棄大陸籍,“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稱,台灣地區歷任領導人都不會用“國籍法”規範陸配的參政權,否則“兩岸就是國與國的關係”,大陸人民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在台灣地區設有户籍滿10年,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他痛批台“內政部”以所謂“國籍法”解職5名里長,是賴清德走向“法理台獨”非常關鍵的一步,“部分實質廢除兩岸條例,踩在30萬陸配參政權上,用國籍法來規範兩岸人民關係,是‘國與國關係’的具體落實”。
“民進黨混淆概念、以莫須有罪名開啓清算鬥爭!”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直批,這5名里長都是陸配,現今在大陸都已沒有户籍,“民進黨是要全面歧視陸配嗎?”台學者桂宏誠表示,台“內政部”搬出“國籍法”是胡説, 根本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因為島內法律不認定兩岸是“兩國”,“內政部此舉不僅是‘違憲’,還是硬幹‘新兩國論’”。
台媒同時注意到,最近島內網絡上流傳視頻稱,目前可能已有10萬多台灣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等同具有雙重國籍”,明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本是網上為吸引流量的傳言,不料民進黨當局隨之起舞。先是賴清德聲稱“免費的最貴”,接着劉世芳宣佈查到2人,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還煽動大家相互舉報。台灣聯合新聞網稱,一向愛查假信息的民進黨,不先去查證消息的真實性有多大,反而紛紛隨之起舞,“曾幾何時,賴政府成了深綠網紅的小弟?”“顯然是政治鬥爭。”侯漢廷痛批,拿着陸配有大陸身份證當幌子,結合莫名的網站虛構編造國民黨“立委”有大陸身份證,完全就是在內部製造對立衝突,搞政治清算,鞏固綠營支持者。
台灣中時電子報的社論稱,按照台灣相關規定,史雪燕等人依法沒有“放棄國籍”的問題,也就不存在剝奪公職的問題。民進黨當局粗暴剝奪陸配權利,帶頭踐踏法律,令人瞠目結舌。諷刺的是,台“內政部”去年10月曾表示,曾有在台户籍的大陸籍役男依法仍負有兵役義務,“等同於打臉針對陸配的舉動”。事件的起因是出生在廣西的30歲男子,其母親是陸配,3歲時他獲得台灣地區民眾身份,之後返回大陸受教育,11年前台灣户籍遭註銷,去年4月入境台灣時被依逃兵送辦,雖獲檢方不起訴,卻被送入軍中服役。台“內政部”稱,該男子雖已喪失台灣地區民眾身份,但原本應負的義務包含兵役在內不會免除,“一個是陸配擔任公職問題,另一個是陸配子女兵役問題,核心問題都是大陸地區人民是否享有台灣民眾的義務和權利,而內政部完全是雙重標準、兩套嘴臉,視法律為玩物”。(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