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公安局發佈公開徵集糧食安全領域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葫蘆島市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
糧食安全領域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糧食安全的戰略部署,嚴厲打擊破壞黑土泥炭資源、耕地等農用地、製售假劣農資、非法傾倒垃圾類污染物、污染灌溉水源等危害糧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業生產秩序和保障糧食安全,市局特向社會公開徵集違法犯罪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舉報線索範圍
(一)糧食農資安全領域違法犯罪線索
1、生產、銷售偽劣種子、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相關產品,侵權套牌、私繁濫制種子,走鄉竄鎮利用“低價”“贈品”等手段哄騙農民購買偽劣農資產品的“忽悠團”及收取好處幫助宣傳銷售的人員;
2、粗製濫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及有毒有害的糧食加工品,在未得到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進行產品銷售的“小作坊”;
3、通過實施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非法壟斷、惡意操控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4、其他涉糧食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二)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線索
1、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定,非法佔用耕地等農用地進行無資質採挖、銷售、利用、運輸黑土、泥炭土等耕地土壤,造成耕地等農用地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行為;以及非法破壞農用地,在耕地上建房、挖沙取土、堆放廢棄物等行為;
2、非法收集、轉移、處置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並向農用地、河道等排放、傾倒、填埋的行為;
3、利用城市管網、城區河道、鄉村溝渠等地段或通過利用暗管、滲坑、滲井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致使耕地等農用地污染的行為;
4、非法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其他活動破壞永久基本農田等行為;
5、其他涉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二、線索舉報要求
1、對以上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舉報內容包括被舉報人或單位違法犯罪行為的主要事實及證據材料等,以便進一步調查核實;
2、檢舉、揭發、提供的相關違法犯罪線索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且要有證據證明,不得虛構或者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對惡意舉報、造謠生事、誣告陷害他人的或對舉報人實施打擊報復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請廣大人民羣眾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將嚴格執行保密和保護措施,堅決依法從嚴懲治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法行為;舉報線索經查屬實,公安機關將予以獎勵。
三、舉報方式
1、舉報人可實名或匿名,採取當面、信函、電話通訊等方式進行舉報;
2、舉報電話:110、0429-3171231;
3、舉報信件郵寄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龍灣南大街7-8號葫蘆島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
葫蘆島市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
來源:森林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