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期限將至,民眾黨代理主席稱柯文哲會提抗告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台灣東森新聞雲1月9日報道,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12月26日起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等4人,歷經台北地方法院召開3次羈押庭後,4人皆被羈押禁見。面對10天抗告期限將至,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9日稱,柯文哲將會提抗告(對原審法院的裁定不服而提請上一級法院重新處理)。

柯文哲 資料圖 圖源:台灣聯合新聞網
報道稱,黃國昌9日傍晚接受廣播節目採訪,節目進入廣告時間時,主持人錢怡君詢問“柯文哲到底要不要提抗告”,黃國昌説“會提”。廣告時間結束後,錢怡君再度談及柯文哲是否抗告,黃國昌正式向聽眾稱,“會,主席(指柯文哲)跟他的律師團會提抗告”。錢怡君説,否則再被羈押下去,最多可達15個月。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024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中違反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其中,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在偵查期間被檢方申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後,合議庭裁定5人交保。其後,台北地檢署對柯、沈、應、李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重裁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加保,台北地檢署後再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1月2日裁定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已陸續收到沈慶京、李文宗抗告狀,9日晚間9時許收到應曉薇抗告狀,目前僅剩柯文哲未提起抗告。
台“中央社”稱,柯文哲等4人被羈押禁見,如不服可在收到裁定後10天期限提起抗告。聯合新聞網7日報道説,柯文哲律師團經密集磋商,已取得共識,將“強烈建議”柯文哲提起抗告,因為13日就是抗告最後期限,柯必須儘速作出決定。聯合新聞網援引知情人士的説法稱,按照目前檢方態度,若柯文哲不抗告,恐怕會一直羈押到一審期滿的15個月,而不是偵查期的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