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昭: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其實很難
作者:汪大昭
近日,從中國足協高層再次傳出要完成“管辦分離”的説法,並批准成立中足聯。無論提法本身,還是決心之大、信誓旦旦,都很難讓關心足球的人們聞之振奮。原因很簡單,為了實現職業聯賽管辦分離,不計其數的人議了20多年、試了20多年,但由於種種原因,像足球競技一樣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只要管辦分離仍未實現,總有人前赴後繼,真是頑強。
管辦分離,指職業聯賽的賽事運行、市場經營不再由中國足協直接管理,而是交給中足聯。從足球發展的歷史過程看,中國的職業聯賽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時期,專業隊出人、企業出資共建俱樂部,成為聯賽參賽方。事實上,俱樂部從來未被視為職業聯賽的主體,聯賽的設計、管理、運行直至市場掌控,不是俱樂部説了算。一方面,俱樂部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維護自身利益,也不受合理、有效的監督,始終在為爭取話語權與足協論爭;另一方面,足協的家長式管理無法服眾,不斷髮生“貓和老鼠”的遊戲事件。
管辦分離後如何組建具有俱樂部聯合體性質的職業聯盟和相應的運營公司,如何界定這些機構的性質、作用以及監督機制,這是繞不開的議題,也有很多可供借鑑的國際範本。中超聯賽始於2004年,20多年來,有關上述議題的文件多次起草和修改,這一回像是有了盼頭。但在更深層次,問題遠未解決。《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印發也已10年,中國足協作為管理足球的社團組織,也沒有完成與體育行政部門脱鈎。職業足球是足球運動的一部分,既有自身規律和國際慣例應當遵守,又受到全社會體制改革、機制轉換的影響和制約,兩者之間必然存在矛盾。職業足球如何滿足大眾文化生活需求而生存,如何通過市場運作來發展,都不是幾十年前改革起步時期就有充分醖釀、論證和策劃的。
管辦分離,意味着俱樂部通過一定的形式和規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比所謂“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難得多,甚至向無先例,絕非只是足協要捨得放權讓利那麼簡單。職業化必然存在利益的產生與分配,搞不好就可能為蛀蟲利用。中國足球有深刻教訓,但一定不能因噎廢食。(作者是人民日報社高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