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鐵警方提示:春運出行,謹防攜帶禁限物品搭乘高鐵
中新網廣州1月19日電 (郭軍 劉一瑤)據廣州鐵路警方通報,春運大幕開啓,隨着客流節節攀升,廣州南站安檢口查獲不少禁止攜帶上車的行李物品,不少趕車旅客來到安檢口才得知這些物品竟然不能帶上車。
近日,旅客閆先生撥打廣州南站派出所報警電話,稱安檢員不讓其攜帶的物品進站,需要民警“給個説法”。執勤民警迅速到場瞭解情況,原來閆先生攜帶了34包鋼絲棉煙花和一把鋼絲棉扇子。“雖然不是傳統煙花,但鋼絲棉屬於爆炸物品類,根據《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明確了‘鋼絲棉煙花’等具有煙花效果的製品,屬於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經過民警現場普法後,閆先生才瞭解到原來鋼絲棉也屬於禁止攜帶物品,他表示理解安檢員的做法,願意放棄攜帶。
15日12時許,在廣州打工的吳先生到廣州南站乘高鐵準備回雲南老家,過安檢時被安檢員攔下。原來,安檢值機員在其行李箱裏發現了兩把疑似菜刀,需要開包檢查。吳先生很不理解:“這是在工地做菜用的菜刀,剛買不久,想着帶回老家,為何不能帶上高鐵?”現場民警立即上前與吳先生解釋:菜刀屬於刀具器械類,是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的物品。
除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外,還有一些特殊規格的體育器材也不能帶上車。16日上午,旅客齊先生因攜帶枱球杆被車站安檢員攔下。“已經拆卸裝盒的枱球杆也不能帶嗎?”齊先生表示自己是枱球愛好者,過年想帶回家和朋友一起打球,之前是不知道不能隨身帶上高鐵。此時,排在齊先生後面過安檢的旅客李先生攜帶的小型彈弓也被安檢員告知進站不能隨身攜帶。據民警介紹,枱球杆、彈弓屬於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物品中的“其他類”。除此之外,球棒、曲棍球杆、鋸子、耙、焊槍、飛鏢等常見物品,根據規定都是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的物品。

乘客攜帶的枱球杆被安檢截獲。廣州南站派出所 供圖
據悉,1月10日以來,廣州南站派出所共查獲易燃易爆品6413起,利器7686件,鈍器87件,水果刀1954把,菜刀56把。
廣州鐵路警方提示:根據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佈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的公告,禁止、限制攜帶的物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以及限制隨身攜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