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將農業排污口納入監督管理範疇
在2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剛剛出台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農業排污口與工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一樣,被納入了監管範圍。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進入環境水體的最後一道關口。生態環境部近年發現,有些地方涉農排污口的污染防治不到位,已成為制約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裴曉菲表示,和城市或者是工業的污染治理相比,農業的面源污染治理*,*起步就比較晚,並且投入也很少,歷史的欠賬也非常多。應該説也是我們當前污染防治的一項重點和難點問題。有的灌區用水“大引大排”這種現象還沒有根本改變,農藥、化肥、農膜,甚至一些畜禽的養殖糞污隨着農田的退水,進入河道當中,導致下游水質惡化。還有一些水產養殖,尾水沒有很好控制,連片散排、直排,或利用坑塘旱季積水,雨季、清塘季集中排污。再例如,一些地方雨洪排口失管,雨水管網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現象突出,不法企業借雨排污、借道排污問題時有發生。
這位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制定相關的標準規範,明確農業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指導地方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併一批、規範整治一批,並鼓勵各地充分利用衞星遙感、無人機、無人船、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精準識別問題排口,提高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