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次最高不超31000元!北京設立“航空醫療轉運”收費標準
作者:柴嵘
1月22日,北京市醫保局、人社局聯合發佈通知,自1月25日起,北京設立“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提供該服務收費將有據可依,單次服務價格最高不超過31000元。
“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含120急救中心)利用各類航空器轉運患者。通知明確,該服務所定價格涵蓋航空器交通往返相關管理費、折舊費、消毒費、油耗、司機勞務等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目前未納入基本醫保、工傷保險報銷範圍,患者需要自行承擔全部費用。
“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每次以每航時為基礎計價,超過1航時不足整航時按0.1航時累計加收,因患者原因機組等候每超過8小時,按1航時收費。通知明確了“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最高指導價格,單發直升機提供服務單次最高價格為16000元,多發直升機單次最高價格為31000元。
市醫保局提示,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臨牀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公立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為;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範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
在醫療救援中,航空飛行器具有受地理空間限制少、時效遠高於其他交通工具的優勢。此前,受制於費用高昂、標準化建設不足、運作模式缺乏可持續性等諸多因素,航空醫療轉運並未得到廣泛使用。隨着本市設立“航空醫療轉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提供該服務收費將有據可依,將為更多危重患者架起空中“生命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