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聯合發佈《意見》 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為深化金融領域改革開放,提升國際投資便利化水平,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金融領域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意見》(簡稱《意見》)。此舉是為進一步優化外國投資者在我國的投資環境,提升跨境資金流動的便利性。

《意見》提出,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允許試點地區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意見》涵蓋了六個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允許外資金融機構開展與中資金融機構同類新金融服務、120天內就金融機構開展相關服務的申請作出決定、支持依法跨境購買一定種類的境外金融服務、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轉移匯入匯出、完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安排、全面加強金融監管。
新金融服務將遵循內外一致原則,除涉及國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因素的特定新金融服務外,外資金融機構將享有與中資金融機構同等開展新金融服務的權利。
《意見》還明確了便利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轉移匯入匯出的具體措施,包括資本出資、利潤分配、投資收益、合同款項、補償賠償等多種類型的資金轉移,均在無遲延的條件下自由匯入、匯出。
《意見》將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地區先行先試,旨在通過試點探索,實現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制度型開放、系統性改革成效、開放型經濟質量的全面提升。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聯合相關部門,推動《意見》各項舉措的落實落地,持續推動我國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資環境。(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