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艘外輪碰撞糾紛 五國都有司法管轄權 他們為何選擇在中國斷案?
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網絡投票已經啓動,一起看其中的候選案例。兩艘外輪海外相撞,*在五個國家均有管轄權的前提下,案件雙方當事人選擇中國海事法院來化解糾紛。*最終,法院以高效、精準的裁判平等保護了國際航運主體的合法權益,展示了中國海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
兩艘外輪海外相撞 雙方選擇中國化解糾紛

2022年9月,一艘巴拿馬籍大型油輪與利比里亞籍集裝箱船同向航行在馬六甲海峽中段區域,在追越的過程中,油輪突然撞向左前方的集裝箱船,這一事故造成兩船嚴重受損。

此次事故共造成雙方近1億元人民幣的損失,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利比里亞籍集裝箱船所屬公司向寧波海事法院提出申請,扣押巴拿馬籍油輪。

*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 李鋒:*我們收到扣押申請以後,及時跟船舶停靠地的船廠,還有我們國家的邊檢、海事部門及時聯繫,在次日作出了裁定和扣押令,及時扣押了這條船舶。

2023年1月28日,原告利比里亞籍集裝箱船所屬公司向寧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船體損失和船期損失,而被告巴拿馬籍油輪所屬公司也提起反訴,法院認為被告的反訴因為同一事故引起,決定將本訴與反訴合併審理。

*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 李鋒:*在審理的過程當中,雙方向我院提出鑑定申請,要求對碰撞的責任進行分析認定。我院委託了大連海事大學鑑定技術研究中心進行了分析鑑定。
公正及時裁判 彰顯海事司法國際影響力
法院經審理認為,巴拿馬籍油輪的船員對追越時機選擇不當,對相關設備操作不熟悉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不當是導致碰撞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利比里亞籍集裝箱船作為被追越船,疏忽瞭望,未能及時發現油輪失控狀態,沒有儘早採取有效措施避免碰撞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最終,法院認定巴拿馬籍油輪和利比里亞籍集裝箱船應各承擔90%和10%的過失責任。判決被告在雙方互負賠償責任相抵後,向原告賠償人民幣3400餘萬元及利息損失。

*寧波海事法院副院長 李鋒:*五個國家的法院對本案都有司法管轄權,原告選擇到中國來扣押船舶,同時雙方在審理的過程當中又選擇適用中國法律,我們依照中國法律以及國際避碰規則,對這個案子進行了公正及時的裁判,彰顯了我們國家海事司法的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