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要求近東救濟工程處在1月30日前停止在耶路撒冷運營
當地時間1月24日,以色列常駐聯合國代表達農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表示“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近東救濟工程處)必須按法律規定停止其在耶路撒冷的運作,並在2025年1月30日之前撤出其在耶路撒冷所有運營場所。”
當天早些時候,央視記者就工程處最新情況提問聯合國秘書長副發言人法爾漢·哈克。哈克表示,工程處是無法被其他機構取代的。法案實施後,工程處“將盡最大努力繼續在其職責範圍內向人們提供援助”。
本週,以色列常駐聯合國代表達農曾向央視記者表示,以色列方面認為在加沙地帶,近東救濟工程處的職責應該被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替代,但以色列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沒有進行任何相關接觸。
以色列議會28日通過兩項法案,禁止近東救濟工程處在以色列及東耶路撒冷“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運營任何機構、提供任何服務、從事任何活動”,以色列同時終止與近東救濟工程處已簽署的協議,斷絕與該機構官方接觸。法案將在今年1月30日生效。(央視記者 徐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