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年瘋狂跳槽!王某某向境外間諜機構泄露大量涉密信息,還變換姓氏和身份!國安部最新披露
記者從國家安全部瞭解到,國家安全機關發現,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一些背景複雜的非政府組織,對我國重要科技企業人員開展拉攏滲透,企圖套取核心科技信息,威脅我國家安全。
“高額兼職”的誘惑
2016年,我國內某重要科技企業海外市場負責人王某某赴境外出差期間,某境外機構通過電話向他諮詢了該科技企業的有關情況,並支付報酬1000元人民幣。初嘗“有償諮詢”的甜頭後,王某某便將此作為工作之餘賺取“外快”的特殊渠道。
此後多年,他的“兼職”收入隨着他透露內容的敏感性和稀缺性而水漲船高,報酬也從最初的1000元逐漸升至3000元。在金錢的誘惑下,王某某為撈取更多兼職“快錢”,大肆“營銷”自己掌握的核心科技信息和企業內部資料。他還慫恿同事、發展親屬,教唆他們提供該科技行業內部敏感情況甚至涉密信息。
頻繁跳槽“內行人”
2020至2022年,王某某為了蒐集更全面的科技產業內部情況甚至是涉密信息,短短3年時間裏頻繁跳槽多家該科技領域龍頭企業,通過主動與業內人員交流互動、參加行業內部閉門會議,蒐集大量任職企業以及其他相關企業的涉密資料、核心技術信息,拓展廣泛的人脈關係。
“兼職”過程中,王某某以多家龍頭企業高管名義自居,將自身塑造成該科技領域的“知名專家”、“精通”該科技領域全產業鏈的“稀缺人才”,成為境外科技情報蒐集者眼中的“香餑餑”。
把“副業”當主業
受利益驅使和所謂的“專家光環”加身,王某某開始把諮詢“副業”當“主業”來做。2020至2022年間,累計接受各類諮詢高達六百餘次,大肆透露國內科技企業的大量內部情況、涉密信息和核心科技信息,*從中獲利200餘萬元人民幣。*在諮詢過程中,他為了規避相關企業追責,避免身份暴露,除了變換姓氏和身份外,還有意壓縮會談人數,只接受小範圍的諮詢業務,以達到其所謂的“安全可控”。
國家安全機關通過縝密偵查,查明掌握王某某向境外機構透露我境內重點科技企業核心涉密信息的確鑿證據,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有力消除了威脅隱患,王某某等涉案人員也依法受到處理。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近年來,隨着我國科技水平的不斷提升,我國多個產業已在國際競爭中處在領先地位。核心技術信息決定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只有各行各業龍頭企業增強核心技術信息保護意識,才能進一步鞏固產業優勢,穩定經濟發展,提升國家實力。
從國家安全機關破獲的一些案件看,類似王某某這樣的“行業專家”還有不少,他們在商業活動過程中落入了境外機構目的不純、動機不明的“甜蜜陷阱”,在知情或不知情的情況下泄露了國家秘密,損害了國家安全和利益。
全社會、全行業應時刻防範境外各類組織、機構以合法掩護非法,通過各種渠道向我滲透竊密。與境外機構打交道要時刻保持警惕,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開展交往活動,心中牢記“內外有區別,開口有尺度”,切勿越過法律紅線。提高安全防範思想意識、提高產業數據和商業秘密保護意識,讓科技產業安全發展。
個人在境外遇到間諜組織拉攏策反怎麼辦?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個人在境外遇到間諜組織拉攏策反,一定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潔身自好,堅守底線。
凡對組織活動的主辦單位、活動內容、參加人員、場地情景不清楚時,不隨便應邀;
對於露骨的策反“不理睬、不答覆、不上當”;
如遇栽贓陷害不緊張、不害怕,弄清底細,妥善應對,並如實向我國駐外機構等有關部門報告;
如被要求參加其間諜組織時,要以適當理由拖延或拒絕,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遇有疑似間諜拉攏策反等情況,要在脱身後第一時間向我國駐外機構等報告,切不可隱瞞不報。
如果被迫加入了間諜組織,應當如何挽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間諜組織、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説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如實説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一旦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應當立即撥打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也可以登錄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平台,或者通過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進行舉報。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
廣大人民羣眾應主動學習國家安全知識,有效提高自身的防範意識。如遇突如其來的無端搭訕,要第一時間提高警惕,尤其是涉及敏感話題時,不輕易透露個人信息和工作情況,如遇境外人員主動索要聯繫方式或私下單獨邀約,則更要留神注意,避免深入交流。
嚴格自律,規範個人行為。
廣大人民羣眾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在網上隨意透露自己的工作單位、職務、聯繫方式等敏感信息,重點領域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工作紀律,堅決拒絕任何人員提出的涉及國家秘密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要求。
及時報告,共築安全防線。
廣大人民羣眾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及可疑線索,請及時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台(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來源:國家安全部、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