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物種入侵到知識產權保護 十大標杆案件解碼司法裁判規則
今天(2月27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枱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評選結果揭曉,包括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案、全國首例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案、行人闖紅燈致他人被軋身亡案等十起案件入選。同時評選出了十大提名案件。這些案件包含了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權、環境資源、執行等多個領域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案件。這些案件為何能脱穎而出,成為推動新時代法治進程的十大案件,成為2024年法治中國進程中不可磨滅的印記?我們通過一些關鍵詞,來感受這些案件是如何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應人民羣眾期盼的。
關鍵詞:高水平安全
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對每個人來説,安全是最切實的需求。司法守護百姓安全,對重大犯罪依法嚴懲,絕不手軟,在這一年裏,司法審判用一份份判決踐行對安全的承諾。

十大案件中的“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案”備受社會關注。
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案

案件發生在近30年前,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其情人法子英共謀搶劫,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與法子英共同實施暴力,劫取他人財物或綁架他人勒索財物。

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綁架4起,共致7人死亡。

1999年法子英落網並被執行死刑,勞榮枝潛逃。2019年11月,逃亡20年後勞榮枝在廈門落網。

經歷一審、二審,勞榮枝被判處死刑,隨後,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複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勞榮枝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何莉:*這次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之一的勞榮枝故意殺人、綁架、搶劫案件,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依法嚴懲重大惡性犯罪的鮮明態度。“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勞榮枝揹負7條人命,潛逃20年,最終受到正義的審判、法律的嚴懲。人民法院對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嚴重危害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等性質惡劣的犯罪,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堅決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

正義不會缺席,罪惡必將受到制裁。
郭剛堂之子被拐案

在十大提名案件中,也有一起重大案件,那就是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

1997年,郭剛堂兩歲半的兒子郭新振被人販子拐走。此後24年,郭剛堂騎着摩托車,帶着印有兒子尋人啓事的旗子走遍大半個中國。
期間,電影《失孤》於2015年上映,令無數觀眾動容,而電影的故事原型,正是郭剛堂尋子的真實案例。2021年,失孤24年的家庭終於再次團聚。

2023年12月27日,聊城中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人販子呼富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要求對呼富吉限制減刑,判處人販子唐立霞無期徒刑。二人上訴後,2024年10月,山東省高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何莉:*平安是基本的民生。人民法院始終堅定人民立場,厚植為民情懷,依法嚴懲性侵未成年人、拐賣婦女兒童,比如這次提名的“電影《失孤》原型之子被拐案”。此外還有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犯罪,人民法院積極回應人民羣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水平安全,既在重大犯罪的嚴懲之中,也在每起案件的精細化審判之中。如何切實做到“過罰相當”,是對司法審判的重要考驗。
行人闖紅燈致他人被軋身亡案

這是一起看起來並不複雜的交通肇事案,但被判交通肇事罪的卻不是撞到人的汽車司機。

2024年5月17日,周某闖紅燈穿過馬路,撞倒了騎電動自行車的凌某某,凌某某連人帶車摔倒在對向機動車道內,這條車道有一輛在路口等紅燈的越野小轎車,此時剛好綠燈放行後起步,輾軋了呈倒地狀態的凌某某。凌某某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天離世。那麼,是輾軋凌某某的小轎車司機要承擔責任,還是周某要承擔責任呢?

法院認為,越野車駕駛員劉某,由於被害人凌某某被撞倒至被碾壓之間的時間不到2秒鐘,普通人無法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作出反應從而避免碾壓的發生。因此,劉某對本案事故的發生不具有預見的條件和能力,不承擔刑事責任。

2024年8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薛依斯:*誰更守法,責任肯定會更低一點,尤其是完全守法的,比如説守法方碰到了違章的相對方,哪怕是違法的相對方受到了傷害,守法的那一方最起碼是不會構成刑事責任的。

對違法行人的刑事定責、對守法機動車駕駛員的無刑事責任認定,讓這一判決充分體現出司法關於社會每個個體都應維護規則的權威性、嚴肅性的價值導向,也正是精細化法治的最佳詮釋。

精準適用刑事法律,兼顧國法天理人情,更要拒絕“死者為大”“誰傷的重誰有理”。
馬某龍正當防衞案

在十大提名案件中,就有這樣一起正當防衞案件。付某因情感問題醉酒後到馬某龍家敲砸房門及窗户玻璃並揚言殺人,而馬某龍與付某並不相識,馬某龍告知其找錯人後,付某仍繼續敲砸房門及窗户玻璃,並將馬某龍家窗户玻璃砸碎若干。隨後兩人發生廝打,付某死亡。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經過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的審理,判決認定馬某龍無罪,不負民事責任。
全國首例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案
國以安為寧,民以安為樂。構建高水平安全,生態安全的守護同樣不可或缺。

這是全國首例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案,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關所屬港珠澳大橋海關工作人員在口岸進境客車通道巡查時,發現易某某駕駛的車輛存在異常。經進一步檢查,工作人員從該車天窗和遮陽板夾縫處,以及扶手箱改裝的暗格內,查獲大量活體龜類動物。

*拱北海關動植檢處植檢科科長 石振:*經專業機構鑑定,該案活體龜類中,1760只為巴西紅耳龜,是世界公認的生態殺手,已被列入我國《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罪,判處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李相波:*為打擊非法引進外來入侵物種犯罪和制定相應司法解釋,積累了有益的法治經驗,為人民羣眾提高外來入侵物種甄別能力和防控意識敲響了警鐘。讓老百姓知道哪些事情可為,哪些事情不可為 。

法治利劍高懸,生態警鐘長鳴,讓生態安全隱患止於未萌、消於未發,築牢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司法屏障,以司法保護生物多樣性、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李相波:*我們國家制定和修改了相應的法律,目的就在這裏,這也是我們國家進入了新時代,達到一種高水平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相互促進的必然要求。
關鍵詞:高質量發展

高質量發展,離不開一個講誠信的社會環境。清除市場信用沉痾,築牢高質量發展根基,打破“職業閉店人”這顆“毒瘤”就是重要的司法實踐之一。
首例“職業閉店人”承擔清算責任案

北京的小王就碰到了一個職業閉店人,他本是一家瑜伽店的老顧客,先後多次在店裏充值購課,花費達數萬元。2023年10月的一天,小王忽然發現不能在小程序上約課了,聯繫客服也無人回覆,到店面一看,發現大門竟然鎖了。

小王查詢後發現,瑜伽店的法定代表人發生了變更,原所屬公司在半個月前就已經註銷了。變更後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的微信朋友圈中有多條信息顯示:“死客激活做業績,想合作的老闆私聊我,全北京都可以。”小王立刻意識到,這是自己遇到所謂的“職業閉店人”了。

由於在瑜伽店還有8000餘元未消費,小王憤而將接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起訴到了北京豐台法院,要求賠償自己會員卡中未消費的金額。法庭上,被告薛某對於小王要求他賠償在瑜伽店未消費的預付款8000餘元一事不予認可。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法官 李強:*他認為當時原告充值的時候錢不是他收的。另外還有一個原因,他覺得他是和前老闆也就是前邊的法定代表人簽訂了一個協議,他只是幫助做一些服務,他也沒有跑路,所以説這個責任不應該他來承擔。

法院審理後認為,薛某作為公司唯一股東,在明知有大量會員債權未進行清算的情況下,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註銷登記的行為,導致小王債權無法受償。最終,法院判令薛某賠償小王所辦理會員卡中的未消費金額。

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判令“職業閉店人”承擔清算責任進行民事賠償案件。預付式消費承載的是消費者的信任,不容隨意踐踏。
營造誠信環境,以案促治提升效能。這起“涉預付費領域”新型案件的審理,釋放出從法律事實的全環節遏制商家“金蟬脱殼”式逃債躲罰行為。與此同時,案件充分發揮司法裁判評價、指引教育功能作用,告誡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誠信是高質量發展的根基,創新則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在十大案件當中,就有一起判賠金額高達6.4億元的知識產權案。
“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案

2016年浙江吉某控股集團旗下公司有近40名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先後離職,其中30人離職後馬上就加入了威某汽車科技集團及其關聯公司。2018年吉某方發現,部分離職人員以發明人的身份出現在威某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實用新型專利中,而這些專利涉及吉某方的技術秘密。
隨後吉某方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威某方停止侵害並賠償21億元人民幣。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法官 陳文全:*我們認為研發成本是企業必須支付的一個成本和代價,你沒有研發成本是不對的,在這種情況下,你為了避免支出,你通過侵權的方式獲取,直接把別人的東西拿過來了。這種侵權的使用,你節約了你的研發成本,降低了或者減少你的虧損,我們認為也是一種獲取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這起案件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以不正當手段大規模挖取新能源汽車技術人才及技術資源引發的侵害技術秘密案件,本案件部分適用兩倍懲罰性賠償。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威某方賠償6.4億餘元。

這起新能源汽車技術秘密侵權案是迄今為止,知識產權領域判賠額度最高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 朱理:*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入選新時代推進法治進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有力彰顯了國家層面對科技創新保護的高度重視和打擊不正當競爭的堅定決心。營造尊重原創、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良好法治環境。
海關與司法機關銜接查處侵害知名商標案

在十大提名案件中,也有一起知識產權案件,涉及眾多國際奢侈品牌,被告人鄧某等人大量銷售假冒品牌包,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人鄧某等人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一年八個月,被告人鄧某不服提起上訴後,二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是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典型案件,探索了全方位、立體化、全要素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新路徑,充分體現了對重大跨地域知識產權刑事犯罪的全鏈條打擊。
司法審判為合法合規經營保駕護航,讓擾亂經營者付出代價。而審判後,執行到位同樣重要。
最高法掛牌督辦交叉執行侵犯技術秘密案

申請執行人四川某瑞公司與被執行人山東某升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執行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於2022年12月26日作出生效判決,判令山東某升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使用四川某瑞公司的涉案技術秘密所生產的產品,銷燬項目中涉及涉案技術秘密的設備等,並賠償9800萬元。

2023年2月6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對該案立案執行,並將山東某升公司的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完畢。但山東某升公司對於生效判決確定的銷燬設備等行為義務一直未主動履行,執行程序陷入僵局。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綜合處的副處長 蘇平:*山東某昇公司在整個的執行過程當中並不積極,基本上不露面。你侵權了就是侵權了,你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只是在我們執行的過程當中,我們有更靈活的價值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掛牌督辦,協調案件所涉四川、廣東、山東三地九家法院形成合力、協同推進,通過發送司法建議、依法傳喚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公開招標拆除企業等多種方式加大執行力度,促進當事人執行和解。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綜合處的副處長 蘇平:*他建都建了,花了一個多億去建,然後給他拆掉了,這一個多億沒了,拆還要花2000到3000萬。拆除可能不是這個案子的最優解,還是要回歸到怎麼樣用金錢去替代這個行為履行。

2024年1月28日,經三級法院多次組織磋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並簽訂協議,並促進了另外兩起關聯訴訟案件地化解。 實現了“執行一個案件,保護兩方企業,保障兩地經濟發展”的良好效果,為依託交叉執行工作機制解決行為類執行案件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模板。

千川奔湧終歸海,高質量發展之道,在於法治與創新的雙輪並驅、政企協同的乾坤相濟。企業當以誠立命、以新破局,政府更須以法為綱、以信築基,方能破浪前行。
在十大提名案件中,就有這樣一起引人關注的“民告官”案件。
企業訴行政機關強制拆除權益保護案

鄭州鐵路運輸中院一審判決確認兩被告實施強拆行為違法。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涉案附着物被強拆時,千某源公司應當能夠確定實施主體,但怠於行使訴權,已超過一年起訴期限,遂裁定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明確:起訴期限應自當事人知悉強制拆除主體之日起算,千某源公司起訴未超期,遂判決撤銷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耿寶建:*我覺得千某源的案件入選十大案件的提名,也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社會各界對強制徵收過程當中,無主體拆遷或者拆除了之後,沒有人及時承認之後的關注。在特殊的情況下,由於行政機關不配合,行政機關“躲貓貓”,這個時候你就不能簡單地説從行政行為實施之日起計算一年。

宣判後,最高人民法院還發布《關於正確確定強制拆除行政訴訟案件被告及起訴期限的批覆》,對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當事人訴權發揮重要引領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耿寶建:*從個案當中發現暴露的問題之後,最高人民法院提審改判之後,我們又把它進一步昇華,通過一個司法解釋的方式來解決面上的一類的問題。

本案涉及企業訴行政機關強拆行為的訴權保護,關乎產權司法救濟。嚴格的司法審查對規制拆遷秩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耿寶建:*如果政府行政企業有違法的地方,你就要及時進行提醒告誡,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化、法治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只有這樣你才可能推動整個經濟高質量發展。
“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4十大案件”的評選,既是法治建設的年度註腳,更是司法實踐的生動教材。這些標杆性案例通過以案釋法,轉化為全民法治公開課,司法機關以高質量司法護航高水平發展,既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築牢屏障,又通過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創新活力。在維護國家安全、規範經濟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等領域彰顯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