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湯春義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蚌埠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湯春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湯春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背組織要求,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將個人費用由他人支付;擅權妄為、我行我素,打着服務企業的幌子搞官商勾連、利益勾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招商引資政策兑現、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湯春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湯春義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