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46人因吸毒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註銷公告
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及其工作規範的規定,2025年1月註銷了46名吸毒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現依法公告其駕駛證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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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廢機動車駕駛證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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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62號)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註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依法被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或者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蔘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的;
(八)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九)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十)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
(十一)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交警提示
毒品危害巨大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
而駕駛人一旦吸食毒品並駕車上路
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成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千萬別心存僥倖
規範駕駛行為自覺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做安全文明交通的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