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將綠電消費信息 納入上市企業ESG報告體系
證券時報記者 秦燕玲
3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數據局聯合發佈了《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分2027年、2030年兩階段提出了綠證市場建設目標,並從市場供給、消費需求、交易機制、應用場景、綠證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17條具體落地措施。
所謂綠證,也即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據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介紹,按照國際通行概念,綠證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工資卡”,相當於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綠色收益,打通了可再生能源電力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數據,實現了綠色電力消費的準確溯源、科學認定和精準核算,對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支撐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大意義。2023年以來,各相關部門出台了綠證全覆蓋政策,印發了綠證核發和交易規則,我國綠證制度體系基本確立。
《意見》首先強調要穩定綠證市場供給,要求建立按月批量自動核發綠證機制,原則上當月完成上個月電量對應綠證核發。提升綠色電力交易規模,推動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參與綠色電力交易;規範綠證核銷機制,完善綠證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推動綠證在全國更大範圍內自由流通、優化配置。
同時,《意見》還明確要激發綠證消費需求,要求建立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證消費機制。依法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並使用綠證核算。在有條件的地區分類分檔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工廠、綠電園區等,鼓勵其實現100%綠色電力消費。將綠色電力消費信息納入上市企業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體系。
在健全綠證自願消費機制方面,《意見》一方面鼓勵相關用能單位在強制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之上,進一步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另一方面,結合實際區分不同維度推動提升綠證自願消費,如要求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發揮引領作用,鼓勵企業打造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建設綠電建築、綠電社區,特別是緊貼用户需求新設立兩個場景——推廣綠色充電樁,支持電動汽車充綠電,將電動汽車變成真正的新能源汽車;鼓勵居民消費綠電,推動電網企業為居民購買綠證提供更便利服務,如研究推出綠電套餐供居民自主選擇。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加快對接綠證國際標準、加強綠證國際合作交流、加強主動宣介服務、做好綠證綠電供給等,更好服務企業購買和使用綠證,提升出口貿易產品的“含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