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製售假劣農資犯罪 公安部公佈7起典型案例
為全力保障春耕備耕和全年糧食生產,按照2025年春耕備耕農資打假工作統一安排,公安部部署各級公安機關環食藥偵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針對春耕備耕等重要農時,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農資犯罪,堅決維護農業生產秩序和廣大農民羣眾合法權益,為全年糧食穩產增收保駕護航。
公安部要求,要抓住春耕備耕用種用肥用藥需求高峯和農資生產、儲備量大的時間節點,對製售假劣農資“黑窩點”“黑作坊”,有資質企業生產假劣農資、網絡售假、流竄售假,農資“忽悠團”和以“訂單農業”為名製售假劣農資等犯罪實施精準打擊、深度打擊、規模打擊、聯動打擊,快速形成高壓震懾態勢。緊盯種子研發、培育、生產等重點環節,對嚴重侵害農民羣眾和種子企業合法權益的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私繁濫制等突出犯罪,加大案偵力度,對問題多發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整治,為守護“農業芯片”安全提供有力刑事保護。持續開展“惠民利企”調研走訪,健全完善與種子科研單位和生產企業的聯繫服務機制,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助力激發企業科研創新活力。
公安部要求,要健全制度機制,強化聯動打擊,提升協同打擊質效;密切部門協作配合,推動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有效銜接,助力提升農資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要做強專業支撐,積極爭取資源支持,加強信息化手段應用,不斷提升案件偵辦水平。
2024年,全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崑崙”專項行動,會同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持續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種子、化肥、農藥等假劣農資犯罪*,全年共立案偵辦相關刑事案件500餘起,成功偵破一批重大案件*,切實保障了糧食生產安全。
7起打擊製售假劣農資犯罪典型案例
吉林長春公安機關偵破尹某輝等製售假玉米種子案
2024年1月,根據權利人企業舉報線索,長春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假玉米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搗毀“黑工廠”2處、存儲窩點4處,現場查獲假冒註冊商標的玉米種子1700餘包共6.8萬公斤。經查,犯罪嫌疑人尹某輝自行購買散裝玉米種子,委託李某鋒和某彩印公司呂某製作某品牌玉米種子包裝袋,並由某種業公司的李某進一步篩選、包衣、袋裝製成成品後對外銷售,案值2000餘萬元。
遼寧鐵嶺公安機關偵破張某升等製售假玉米種子案
2024年6月,鐵嶺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假玉米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假冒註冊商標的種子32袋,搗毀窩點2處。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升收購散裝玉米種子,在未經相關種業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在網上訂購某品牌玉米種子包裝袋,僱傭工人私自生產加工該品牌玉米種子後對外分銷,案值100餘萬元。
黑龍江哈爾濱公安機關偵破隋某雲等製售偽劣玉米種子案
2024年3月,根據權利人企業舉報線索,哈爾濱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偽劣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假劣玉米種子98種共11噸,玉米種子包材1千餘種重達3.8噸,搗毀窩點3處。經查,犯罪嫌疑人隋某雲、於某忠在不具備相關農資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進購大量“白包”玉米種子,通過哈爾濱某公司印製包材,分裝包裝後上架銷售或直接採用“白包”方式進行銷售,案值1100餘萬元。
山東濰坊公安機關偵破劉某偉等製售偽劣化肥案
2024年1月,根據羣眾舉報線索,濰坊青州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偽劣化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4名,查扣偽劣複合肥30餘噸,搗毀窩點5處。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偉等人依託某肥料公司,進購硫銨、液氨等原料,根據經銷商需求及提供的包裝袋,非法灌裝有效成分含量遠低於標註含量的偽劣複合肥,通過銷售網絡進行銷售,案值5000餘萬元。
湖南衡陽公安機關偵破周某中等製售偽劣化肥案
2024年5月,根據農業農村部門通報線索,衡陽常寧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偽劣化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8名,查扣偽劣化肥及原材料1120噸,查封生產線1條。經查,202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周某中父子成立某肥業公司,組織團伙建立農資“忽悠團”,在多個省市以農技講座、贈送禮品等方式,將普通氮肥包裝成複合肥銷售,案值8000餘萬元。
四川巴中公安機關偵破豆某芳等製售偽劣農藥案
2024年6月,根據農業農村部門通報線索,巴中市平昌縣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偽劣農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搗毀窩點10處,現場查獲偽劣農藥10萬餘瓶、半成品8噸、原材料13.5噸、各類農藥標籤50餘種30餘萬份。經查,犯罪嫌疑人豆某芳、豆某環等人租用廢棄廠房,非法添加違禁成分生產偽劣農藥後組織線下銷售,案值1100餘萬元。
新疆巴州庫爾勒公安機關偵破楊某等製售偽劣化肥案
2023年12月,根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線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公安局偵破一起製售偽劣化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涉案化肥2330噸。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等人大量使用價格低廉且有效成分較低的原料進行摻兑造假,或是直接使用不含化肥成分的填充物以次充好,並自行偽造合格檢驗報告,案值3400餘萬元。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農民朋友,要切實提高防範意識,在有關部門、技術專家指導下,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農資產品並保留票據,嚴防被不法分子“忽悠”欺騙;如發現犯罪線索,請及時向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