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擊!內蒙古網警持續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活動
2024年以來,公安網安部門針對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持重拳出擊,有力維護了網絡空間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不斷提高人民羣眾在網絡空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公佈4起打擊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呼和浩特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
網絡謠言4起典型案例
一、依法辦理涉海亮廣場打架鬥毆案網絡謠言案事件156起,其中,採取刑事強制措施2人,行政拘留7人,行政罰款11人,行政警告2人,批評教育135人。
典型案例:
高某在警情通報下發布不實評論
2024年10月18日,武川縣網民高某在關於海亮廣場打架鬥毆事件警情通報下發布不實評論稱“殯儀館都收到遺體了”。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屬於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屬地公安機關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二、依法辦理涉呼和浩特第**三監獄招警網絡謠言案事件51起,行政罰款6人,批評教育45人。
典型案例:
鄧某發佈招警謠言
2024年11月26日,賽罕區網民鄧某因從事教培行業,為吸粉引流,通過社交平台發佈不實信息稱“呼和浩特市第三監獄招聘30名獄警”,誤導求職者,擾亂相關單位正常辦公秩序。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屬於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屬地公安機關對鄧某處以行政罰款五百元處罰。
三、依法辦理涉巴彥淖爾市重大刑事案件網絡謠言案事件23起,行政罰款1人,行政警告1人,批評教育21人。
典型案例:
張某某編造五原縣命案起因
2025年2月8日,土默特左旗網民張某某為博眼球,在社交平台發佈涉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重大刑事案件謠言稱“巴彥淖爾五原縣殺人案和和林格爾機場欠薪有關”。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屬於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行為,屬地公安機關對張某某處以行政罰款三百元處罰。
四、依法辦理涉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地震網絡謠言案事件10起,行政罰款4人,批評教育6人。
典型案例:
賀某某編造預知呼市有地震謠言
2024年10月30日,網民賀某某為博取眼球、吸引關注,在短視頻平台發佈關於托克托縣地震相關信息稱“昨天就知道今天有地震,4.1級,怕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所以沒説”,謠稱能預知地震。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屬地公安機關對賀某某處以行政罰款三百元處罰。
素材丨內蒙古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