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學利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用、保護我們的“臉”?“規範”來了!
*央視網消息:*科技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捷之餘,也要防範因不當使用帶來的潛在風險。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公安部3月21日聯合發佈《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將於6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現實生活中,您是否遇到過類似“刷臉”住宿、“刷臉”進小區等強制刷臉問題呢?現在,《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在技術應用安全規範方面,明確了不能把人臉識別作為唯一方式。


去年,上海一家游泳館的更衣室採用了人臉識別的方式開啓更衣櫃。當攝像頭開啓時,更衣室內的情況一覽無餘。經當地有關部門核實查驗後,涉事游泳館被處罰。如果在健身房、游泳館、商場超市、旅遊景區等公共場所安裝人臉識別設備,《辦法》有何具體要求呢?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稱:“首先是把這個範圍劃得比較合理,不能過分地擴張,超出必要性的原則。另外一個也需要在人臉識別的設備上有一個顯著的標識,此處有攝像頭。同時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的一些私密的空間,比如説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衞生間這些場所,它雖然也是公共場所,但它屬於私密空間,是嚴格禁止去安裝人臉識別設備的。”

《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人臉識別技術應用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並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稱:“要利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需要具有一個充分的必要性,比如説公共場所,為了公共的安全所必需;比如説小區管理,是為了小區的安全這樣一個特定的目的;比如説金融支付,為了防止網絡電信詐騙這樣一些考量,所以我們使用了人臉識別技術。”
此外,《辦法》還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取得個人單獨同意外,人臉信息應當存儲於人臉識別設備內,不得通過互聯網對外傳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