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號數十次“久搖不中”?天津最新回應!
今日,“天津交通運輸”微信公眾號發佈小客車調控政策問答,全文如下:
問:有市民反映參加搖號數十次“久搖不中”,針對這類情況我市採取了哪些措施?
近年來,我們收到市民關於參加普通車增量指標搖號“久搖不中”的反映持續增加,我們積極優化調控措施予以應對。一是開展專項搖號,2022年,我市投放2萬個普通車指標,組織實施了面向累計參加普通車增量指標搖號60次以上未中籤市民羣體的專項搖號。二是開展階梯搖號,2024年,我市投放1萬個普通車指標,組織實施了面向累計參加普通車增量指標搖號25次以上未中籤市民羣體的階梯搖號,階梯搖號相較於專項搖號進行了優化,未中籤次數越高的個人中籤率越高。三是開展無車家庭指標配置,2024年,投放3萬個普通車指標面向我市無車家庭定向配置。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關注“久搖不中”問題,積極研究相關優化措施,有針對性的考慮“久搖不中”市民羣體購車需求。
問:普通車指標能否買節能車或新能源車,如果買了,再將車賣掉後,更新指標是否還能買普通車?
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調控辦法》)規定,指標按使用類型可分為普通車指標、節能車指標及新能源車指標。
普通車指標,可以用於普通車、節能車或者新能源車辦理登記。節能車指標,可以用於節能車或者新能源車辦理登記。
更新指標,可以用於與原指標使用類型相同的小客車辦理登記。
其他指標只能用於與申請條件一致的小客車辦理登記。使用其他指標登記的小客車不會改變其原有指標使用類型。
單位和個人名下2014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辦理登記的小客車視為普通車。
可以理解為普通車指標,可以買普通車、節能車、新能源車;節能車指標,可以買節能車、新能源車。增量的和更新的使用範圍是一致的。如:原來就是普通車指標買了節能車,更新時還是普通車指標,再次購車還是3種車都可以買。
問:本市法院代理(或監督等)拍賣(非司法拍賣)的本市號牌小客車是否可以申請司法拍賣指標,外省市法院司法拍賣的本市號牌小客車能否申請司法拍賣指標,本市法院司法拍賣的外省市號牌小客車是否也可以?
按《調控辦法》取得增量指標有效申請編碼的單位和個人,因成功競拍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的本市登記小客車,需要辦理轉移登記的,可以憑本市法院相關證明文件直接申領其他指標。車輛辦理轉移登記後,原車輛登記所有人不能獲得更新指標。
申請司法拍賣指標,必須是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賣的本市登記小客車,故外省市法院司法拍賣的本市號牌小客車、本市法院代理(或監督等)拍賣(非司法拍賣)的本市號牌小客車、本市法院司法拍賣的外省市號牌小客車不可申請司法拍賣指標。
申請司法拍賣指標的申請人,需按《調控辦法》取得增量指標有效申請編碼。問:沒有駕駛證,能否申請新能源或區域指標;非本市户籍申請人申請新能源或區域指標,沒有繳納過社保是否可以申請;名下登記有津牌小客車,是否可以申請新能源或區域指標?
申請新能源或區域指標,不審核名下駕駛證信息,不審核社會保險繳納信息,不審核名下是否登記有津牌小客車。
需注意,申請了新能源或區域指標,持有有效指標,或已將申請的新能源或區域指標登記為車輛且未將車輛出售或報廢,則無法申請增量指標。
問:單位和個人名下的指標,已正常使用,但查詢仍顯示“未使用”,為什麼?
調控系統根據車輛登記部門回傳的使用數據更新指標狀態,數據並非當時使用當時回傳,建議市民可間隔幾個工作日後再查詢。
問:市民名下有使用新能源指標登記的小客車,該車相應車型存在於本市新能源目錄中或車架號存在於相應二手新能源車數據庫中,現市民因離婚或繼承需過户車輛,如何申請指標?
市民名下有使用新能源指標登記的小客車,該車相應車型存在於本市新能源目錄中或車架號存在於相應二手新能源車數據庫中,現市民因離婚或繼承需過户車輛,此類情況,市民無需申請離婚或繼承指標,直接申請相應新能源指標即可。
問:個人和單位在限購之前就購買了小客車,現需換車,更新指標是何種類型;如果限購之前買的小客車是新能源車,現更新指標是什麼類型?
根據《調控辦法》規定,指標按使用類型可分為普通車指標、節能車指標及新能源車指標。普通車指標,可以用於普通車、節能車或者新能源車辦理登記。節能車指標,可以用於節能車或者新能源車辦理登記。更新指標,可以用於與原指標使用類型相同的小客車辦理登記。其他指標只能用於與申請條件一致的小客車辦理登記。使用其他指標登記的小客車不會改變其原有指標使用類型。
單位和個人名下2014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辦理登記的小客車視為普通車。
問:節能車、新能源車型有效目錄查詢方式
節能車、新能源有效車型為列舉式,可在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節能車目錄》、《新能源推薦車型清單》中分別查詢。購買新能源車,意向車型可在目錄中找到完全一致的產品型號時才可申請、使用指標,否則無法申請、使用。購買節能車,應以已公佈的目錄為準,節能車指標可用於節能車或新能源車登記,未列舉進入目錄中的車型,無法使用節能車指標。
問:個人、單位申請新能源指標是否有數量限制,個人申請獲得新能源指標後是否還能搖號、競價?
個人、單位申請新能源指標,均無數量限制。申請新能源指標,可按照有效目錄申請(產品型號需完全一致),或可按照本市新能源二手車數據庫申請,符合其一即可申請指標,若車輛產品型號既不在有效目錄中,同時車架號也不在有效本市二手車數據庫中,則無法申請本市新能源指標。個人申請獲得有效新能源指標後,該指標有效期內(或已使用該指標登記相應新能源車輛,從而名下登記有津牌新能源小客車),無法參加搖號競價。
問:新能源指標如何申請?
市民可通過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登錄到個人界面,登錄後在其他指標模塊中提交新能源指標申請。
申請新能源指標,可按照有效目錄申請(產品型號需完全一致),或可按照本市新能源二手車數據庫申請(此二手車數據庫中車輛為2020.1.1前在本市登記的新能源二手車,產品型號不在有效目錄時,可嘗試按此種方式申請,系統提示的“請確認車輛是否於2020年1月1日前在本市登記”也針對的是此種情況),符合其一即可申請指標,若車輛產品型號既不在有效目錄中,同時車架號也不在有效本市二手車數據庫中,則無法申請本市新能源指標。
問:存在企業名下有車、企業去年已經申請獲得了增量指標且指標已使用、企業去年已經申請獲得了增量指標且指標尚在有效期內未使用等情況,該企業今年是否還能再申請搖號或競價?
企業申請增量指標,不審核名下是否已登記有小客車;上一年度已獲得增量指標尚未使用且在有效期內的,也不影響本年度再次申請;上一年度已獲得增量指標且已登記為車輛的,也不會影響本年度再次申請。
問:個人如何放棄更新資格,企業是否可以放棄?
對於符合《調控辦法》規定可以申請取得更新指標的個人,在提出更新指標申請前可向調控服務機構辦理放棄更新指標申領資格手續,即市民處理車輛並已生成更新資格數據後、未申請生成更新指標前,可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窗口辦理更新資格放棄手續。已生成的更新指標不可放棄。企業不可申請放棄更新資格。
來源|天津交通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