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價格體系:中辦國辦出台四大機制優化治理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聯合發佈《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優化價格治理體系。《意見》的發佈,標誌着我國價格治理工作邁入新階段。

《意見》明確提出,將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價格,推進重要商品現貨、期貨市場建設,優化期貨品種上市、交易、監管等規則,為市場形成價格奠定基礎。
自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來,我國價格改革取得顯著成效。據統計,目前全社會97.5%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形成,有效激發了市場活力。近十年,全國CPI年均漲幅保持在1.6%左右,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意見》部署了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創新價格引導機制、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等四大機制。創新價格引導機制聚焦農業、能源、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和公共數據五大領域,旨在解決民生價格問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在完善價格調控機制方面,《意見》將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作為主要目標,從加強價格總水平調控、夯實重要商品價格穩定基礎、強化重要商品價格調控等方面進行系統部署。
為加強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意見》明確要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政府定價、價格調控、價格監督檢查等規章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抓好《意見》的組織實施,重點加強部門協同、強化上下聯動、穩妥有序推進,確保價格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次《意見》的發佈,將為我國價格治理工作注入新動力,有助於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