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發佈公告,加強中重稀土出口管理實施新管制措施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2025年4月4日,中國商務部與海關總署聯合發佈公告,宣佈對部分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此舉是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防擴散義務。這一管制措施標誌着中國在稀土資源管理方面邁出了更加堅定的步伐。

根據公告內容,此次出口管制涉及釤、釓、鋱、鏑、鑥、鈧、釔等七類中重稀土相關物項,包括金屬、合金、靶材、永磁材料、氧化物、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等多種形態。這些物項具有軍民兩用屬性,其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通過此舉體現了其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的一貫立場。
公告列出了具體的管制物項和相應的海關商品編號,涵蓋了從金屬到化合物的多種形態。例如,金屬釤、含釤的合金、氧化釤及其混合物,以及含釤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等均在管制名單之列。其他稀土元素的相關物項也逐一列出,顯示出中國政府在稀土資源出口管理上的精細化和規範化。
出口經營者出口上述物項時,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的相關規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報關時,出口經營者應在備註欄中註明是否屬於管制物項,並列明兩用物項出口管制編碼。若海關對填報信息存有疑議,將依法質疑,質疑期間出口貨物不予放行。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中國政府希望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合規貿易。這表明中國在加強出口管制的同時,也致力於推動國際貿易的健康發展。
此次出口管制新措施的發佈,是中國稀土資源管理政策的重要調整,將對國際市場的重要影響。稀土元素作為現代工業的關鍵原料,廣泛應用於航空航天、電子信息、新能源等多個領域。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稀土生產和出口國,其出口政策的變動無疑會對全球稀土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並同步更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這一舉措表明,中國政府在稀土資源出口管理上正不斷加強和完善法規體系,以確保資源的合理利用和國家的長期利益。(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