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
科技日報北京4月8日電 (記者劉垠)記者8日從財政部獲悉,今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部分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推動補齊城市基礎設施的短板弱項,加強消費型基礎設施建設,注重向提振消費方面發力,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解決人民羣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實現城市高質量發展。
依據財政部辦公廳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開展2025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兩部門通過競爭性選拔,確定部分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探索整合各類資源,探索建立資金、用地、金融等各類要素保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明確,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工作的範圍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評選不超過20個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沿線大城市傾斜。
根據《通知》,入圍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資金,完善法規制度、規劃標準、投融資機制及相關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複製、可推廣的機制和模式。力爭通過3年探索,城市地下管網等基礎設施水平明顯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進一步提高,老舊片區宜居環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模式和經驗。
《通知》還提到,中央財政按區域對實施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直轄市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值得關注的是,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城市更新的樣板項目建設和機制建設。具體而言,城市更新重點樣板項目,包括城市供排水、燃氣、供熱等城市地下管網更新改造和經濟集約型綜合管廊建設,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全覆蓋樣板區建設等。城市更新機制建設,則包括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以及資金安排和籌措機制,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