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證明“喪失原籍”,數十萬家庭恐慌無助,台當局突然要查陸配户籍文件
作者:陈立非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陳立非】“我來台已30年,在這裏生兒育女,照顧年邁的公婆,這裏早就是我的家。現在突然要我證明什麼喪失原籍,我根本不知道去哪找?”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陸配偶(陸配)哽咽表示。民進黨當局繼驅逐3名主張統一的陸配後,又對島內其他陸配下手,引發廣大民眾的恐慌與無助。
輿論壓力下有官員疑似背鍋
據台灣《聯合報》4月9日報道,許多已取得台灣身份的陸配近日接到台“移民署”通知,依據所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法規,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申請定居者,需提出喪失原籍的正式證明;可先提交書面保證後獲得定居證,但未能於3個月內補件者,將依法撤銷其定居資格及户籍登記。根據台灣海基會的説法,陸配須回到大陸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註銷大陸户籍證明,併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公證書,再將公證書正本帶回台灣向海基會申請驗證後,再繳交給“移民署”。
台灣“移民署”8日聲稱,為避免兩岸雙重户籍造成的權利義務衝突,維持兩岸人員往來秩序,台灣以單一户籍為基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004年修正施行前,已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護照的定居者,給予6個月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寬限期,其餘都應在通知後3個月補齊證明。“移民署”還稱,目前已獲准在台定居的陸配約14萬餘人,“多數均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但有部分在台定居對象尚未繳附”。台灣陸委會8日稱,“移民署”針對尚未繳喪失原籍證明者請其補件,“是依法行政作為,陸委會支持”。民進黨黨團幹事長吳思瑤9日還稱,“執法及台灣的公權力不容挑戰,也不容許特殊人士享有特權”。
另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去年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主張縮短陸配取得台灣身份證的年限,從現行的6年改為4年;“立委”遊顥今年初再度提出內容相同的草案,結果被退回程序委員會。另一方面,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等人近日卻拋出提案,將陸配入籍台灣的流程迴歸到所謂的“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原國籍”,明顯在暗中鼓吹“兩國論”,而台“內政部長”劉世芳7日甚至對此稱,“這是可以參考的方向”。
上述事件在島內引起巨大批評,恐逼數十萬家庭妻離子散,連民進黨“立委”莊瑞雄都批評稱法律應“不溯及既往”。據瞭解,台“移民署”官員承認做法有問題,但他們“還要再進一步和內政部溝通”,因此傳出台“移民署長”鍾景琨受到高層壓力,必須為此負責而“被退休”。據台媒報道,原本要在7月中旬退休的鐘景琨,突然傳出提前在4月中旬退休的消息,目前已獲准。
“不友善氛圍正在蔓延”
住在台灣北部的陸配趙女士透露,她26歲來台,如今已55歲,在台灣生活的時間比在大陸還久,如今突然被要求補交文件,讓她感到錯愕與無奈。她説,許多朋友年久失聯,原籍已查無地址,甚至父母也已去世,根本無從辦理。趙女士回憶道,當年來台時,曾向大陸公安單位辦理相關文件,但時間久遠,內容已模糊,如今突然被要求補件,“讓人懷疑過去交的資料是遺失了嗎?”她認為這樣的政策根本是擾民,也質疑當局有意製造台灣人與陸配間的對立,“我們是合法來台的,卻被這樣對待,真的讓人寒心”。她提及有非法入境的外籍移工仍獲部分島內民意代表聲援,“為什麼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生活數十年的陸配,反而要被這樣刁難?”趙女士不禁感嘆,“有一股不友善氛圍正在蔓延”。
《台灣好報》稱,更令人憂心的是,若台灣定居證遭撤銷,這些陸配的健保、勞保等基本生活保障將受到影響,甚至牽連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與受教權,引發家庭系統性的重大連鎖衝擊。有島內網民發文稱,陸配母親來台30餘年,已持有台灣身份證,一直在台繳納勞保健保和個税,如今一紙信件要她自證喪失原籍,不然3個月後就要除籍,“是不是欺人太甚啊?”另一名網民説,許多陸配來台多年,早已與對岸親友斷了聯繫,老家經改建、查無原址了,如今卻面臨失去健保、居留、社福風險,甚至陷入無户籍的處境,“給我時光機,找到媽媽的除籍證明”。還有陸配説,這是當局行政疏失、數據管理混亂,卻讓民眾承擔後果。
“關上大門”的消極信號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8日表示,陸配能申請到台灣居留證或身份證,當時應已提交喪失大陸户籍的證明,否則如何取得?既然當時查驗過,為何主管機關事隔多年又要再查驗?這説明之前沒有留存相關文件,“如此做法會造成陸配不必要的困擾”。她批評,這很明顯是政治打壓。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直言,若當年申請時數據已齊全,不應該把新的規定強加在2004年之前合法申請的陸配身上,“根本不合理”。她説,這些人來台多年已生活安穩,倘若真的無法取得證明,應由台“移民署”協助處理,不應該讓人感覺被刁難。
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稱,“就像台灣人不可能同時有台北和高雄的户籍,大陸方面也不可能讓一個人同時有大陸和台灣的身份”,問題的根本在於兩岸仍缺乏協調機制。他呼籲民進黨當局積極與大陸方面協商。
同樣是陸配的國民黨中常委何鷹鷺透露,一天就有3個陸配反映她們來台已經30年以上,早已註銷大陸户籍,經過這麼多年,資料文件怎麼還會在?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徐春鶯提及,早年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台灣人、但在大陸生的孩子,一種是沒有在大陸報户口,拿着一次性的臨時出境證回台灣報户口;另一種是報了大陸户口後放棄,回到台灣報户口。2004年以前,台灣沒有要求繳喪失原籍證明,他們報完台灣的户口後,就沒有保留資料,有些陸配反映,孩子都已經二三十歲了,在大陸已經沒有身份,現在“移民署”突然要資料,要到哪裏去找?
台灣中時電子報稱,高達數萬名陸配是早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004年修正前來台,在大陸早已無親人,民進黨當局此舉“恐嚴重影響人權”。尤其是2004年前,一些台商與陸配在大陸所生的子女、事後回到台灣入籍者,也都紛紛收到此通知信函,作法已矯枉過正。
《聯合報》評論稱,此前為了驅離3名陸配,台“內政部長”劉世芳批陸配亞亞“不是簡單的媽媽”,後來台北第一女子中學老師區桂芝批評賴清德將對岸定調為“敵對國家”,又被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質疑她是否適任,“意圖用政治權威欺壓平民”。文章批評民進黨當局用各種手段限縮言論、催化仇恨,不惜對台灣社會造成長期傷害。
台灣《旺報》的社評稱,幾十年來,兩岸通過產經、文化、教育及婚姻親緣等方方面面建構起來的種種新聯繫,不但撫平了之前的傷痕和仇恨,消融了冷戰堆積出的懷疑與誤解,也使兩岸社會的相互理解、相互參與達到新高。如今賴清德當局林林總總的舉動雖各有説詞,卻清晰傳遞兩岸互動“關上大門”的消極信號,而民間有識之士能做的,就是理直氣壯、依法依規推進有序、透明、健康的兩岸交流,“敞敞亮亮地展現台灣社會的另一種態度和聲音,穩住急速墜落的兩岸和平”。文章稱,讓兩岸關係再次凝聚向前向好的動能,只有靠守住“交流不能斷”這條底線,對大陸和國際社會釋放出這樣的信號:台灣許多人珍惜兩岸互動往來的成果、堅持和解、拒絕走向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