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開偉:三方面入手,避免消費貸“賠本賺吆喝”
作者:莫开伟
自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振消費的方略、“兩辦”印發了《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簡稱《方案》)以來,各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為消費市場注入活力。其中,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前段時間印發了《關於發展消費金融助力提振消費的通知》(簡稱《通知》),通過提高互聯網個人消費貸款金額、延長個人消費貸期限等方式,強化信貸支持,鼓勵加大個人消費貸款投放力度。這些舉措既有助於降低消費者大額支出時的還款壓力、提振消費信心,也能幫助金融機構擴展業務規模、“以量補價”,帶來機構與消費者的雙贏。
然而,日前多家機構收到監管通知,要求暫停審批年化利率低於3%的消費貸款產品優惠,原因何在?一方面,消費貸市場的火爆在部分金融機構間引發了非理性競爭。部分機構掀起了利率價格戰,以“新人優惠”“貸款補貼”等方式,使消費貸利率一度跌落至2.5%以下,導致銀行淨息差急劇收窄。這雖然會形成短期的消費貸繁榮,但長期看會讓各機構盈利能力陷入被動。
另一方面,消費貸利率過低也可能讓一些客户盲目加槓桿,助長攀比消費、超前消費和過度消費,更有甚者利用消費貸與生產經營貸之間的較大利差,通過轉貸進行非法套利,或將貸款用於炒股、炒房甚至參與非法集資等違法經營活動,增加消費貸壞賬的風險。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披露,銀行機構零售貸款資產質量風險逐漸暴露,截至2024年末,多家銀行的個人貸款不良率呈現上升態勢。
此次收緊消費貸利率,標誌着消費貸市場將從“價格戰”重回理性,轉向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比拼。也只有加強監管、持續規範,才能避免意在雙贏的消費貸在惡意競爭下淪為“夾生飯”,而是成為民眾消費、機構經營、市場運行的“及時雨”。
首先,金融機構要形成冷靜客觀的消費貸經營理念。應着眼長遠,保持足夠市場競爭理性,準確把握好消費貸利率和貸款規模之度,對消費貸形成正確認識。消費貸利率和門檻並非越低越好、消費貸款額度並非越大越好,不能為一時的指標就盲目放貸,而要統籌規劃,制定科學合理利率水平和增長計劃,努力尋求消費貸最大社會公約數,做到6個“確保”6個“避免”:確保自身資金實力與消費貸需求平衡,避免片面追求單筆貸款規模;確保自身經營效益與居民收入狀況平衡,避免“賠本賺吆喝”;確保防範風險與居民消費貸安全平衡,避免消費貸質量下滑;確保消費貸款短期目標與長遠目標平衡,避免貸款期限和貸款支持對象錯位;確保收益與市場競爭平衡,避免不理性利率;確保履行社會責任與追求利潤平衡,避免消費貸經營風險。
其次,監管機構應加大消費貸經營行為監督與規範力度,形成更完善的調控機制。既要對市場進行準確研判,及時掌握政策導向和市場環境,適時調整消費貸利率和消費貸規模,也要根據全球經濟環境變化,評估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對國內市場影響,合理調整優惠與補貼措施。通過這樣的利率和收縮規模調整,監管機構既可以實現推動市場靈活性,又能避免利率過低導致消費貸規模過度膨脹。此外,監管機構還應加強監管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建立更完善的信用評估體系,對借款人的收入、徵信等進行全面評估,嚴把貸款申請、資質審核、貸中監測流程;另一邊則要加強貸後管理、優化貸款結構,建立完善的資金流向監控機制,防止信貸資金被挪用,對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進行定期檢查和跟蹤,確保消費貸真正落在消費市場中。對於發現消費貸被挪用或進行其他不良苗頭的投資傾向應及時收回,並將貸款人納入徵信“黑名單”,嚴把消費貸關口。
最後,金融機構與監管部門也要做好宣傳引導,避免消費貸過度營銷給社會消費心理和習慣帶來負面影響。搞好消費貸營銷應做到“兩手抓”,一手抓市場競爭,一手抓培育民眾適度消費習慣。必須規範各類平台的消費貸宣傳與營銷手段,引導和培育消費者理性消費、適度借貸理念,根據自身實力合理借貸,避免多頭共債、過度借貸等容易導致壞賬的不良習慣。只有消費貸經營得到規範、市場環境和秩序得到淨化、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消費貸才能實現真正的合理增長和健康發展,真正成為提振消費的“利器”。(作者是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