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預警與響應聯動機制 應急管理部解讀《總體預案》
今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在應急管理部今天(16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相關負責人對《總體預案》做了解讀。
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部分組成。
突發事件分類包括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四大類。以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為例,按照其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
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應急管理部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局局長範朝暉表示,建立健全預警制度機制,細化突發事件預警分級、發佈、傳播、響應、解除等規定,建立預警與響應聯動機制。例如,《總體預案》規定“預警響應可採取暫停公共場所活動、錯峯上下班或者停課、停業、停工、停產、停運等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此外,《總體預案》還強化了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制度、信息、資源、響應和行動等方面的整體協同聯動,加強部門間、軍地間,以及跨災種、跨區域信息共享、會商研判、資源協調和響應聯動,實現各類應急資源和力量的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協同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總枱央視記者 唐國榮 苗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