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26項措施力促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上海市人民政府4月1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新時代新徵程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相關情況。該措施聚焦六個方面,提出了26項具體工作措施,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舉措。包括鼓勵民營企業聚焦新質生產力強鏈補鏈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開展併購重組,支持民營上市公司運用回購、股東增持等工具進行市值管理,鼓勵政府投資基金、產業扶持資金等支持民間投資項目。

《若干措施》圍繞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提出了四項措施。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確保建設工程招投標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提高採購透明度,用好政府採購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政策。
針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若干措施》提出兩項措施。一是持續開展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完善防範化解政府和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長效機制;二是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將政府違約失信情況納入政務誠信評價指標體系,探索信用修復集體救助機制等。
上海正在研究制定《上海市民營經濟促進條例》,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規範牟利性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引導民營企業合規經營。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將着力完善政策環境,支持民間投資發展。包括完善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加大民營企業參與人工智能、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的政策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建設可信數據空間、具身智能、低空經濟等新型基礎設施項目,並推動商業銀行為其提供優惠利率貸款。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和重要應用場景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進一步健全向社會資本常態化推介項目機制,分享投資機遇,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涵蓋了拓寬融資渠道、優化發展環境、清理拖欠賬款、法治保障、鼓勵創新投資等多個方面,體現了上海市委市政府對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若干措施》有助於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推動上海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