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美法院裁定谷歌在線廣告存在非法壟斷行為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4月18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稱,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的美國地區法官 Leonie Brinkema裁定,谷歌對出版商廣告服務器市場和廣告交易市場“故意獲取和維持壟斷權力”負有責任。外媒稱,這一決定對谷歌造成了又一次打擊,併為美國反壟斷檢察官尋求拆分其廣告產品鋪平了道路。

Brinkema表示,谷歌的排他行為不僅剝奪了競爭對手的競爭能力,還嚴重損害了谷歌的出版商客户、競爭過程,並最終損害了開放網絡上的信息消費者。儘管如此,她也指出反壟斷執法人員未能證明谷歌在廣告網絡中擁有壟斷地位。
美國司法部長帕梅拉・邦迪稱這項裁決是“阻止谷歌壟斷數字公共領域的持續鬥爭中的一次里程碑式的勝利”。
谷歌監管事務副總裁 Lee-Anne Mulholland 表示,“谷歌將對該裁決提出上訴,發佈商選擇谷歌是因為其廣告技術工具簡單、實惠且有效。”
裁決公佈後,谷歌股價下跌 1.4%。專家曾向路透社表示,此案敗訴對谷歌造成的財務損失將微乎其微。美國司法部表示,谷歌至少應該出售其谷歌廣告管理器,其中包括該公司的發佈商廣告服務器和廣告交易平台。
外媒稱,目前,谷歌面臨兩家美國法院可能要求其出售資產或改變商業行為的指控。華盛頓一名法官將於下週就美國司法部要求谷歌出售其 Chrome 瀏覽器並採取其他措施終結其在在線搜索領域主導地位的請求進行審理。
在去年對谷歌廣告業務進行的為期三週的庭審中,美國司法部和多個州的聯盟辯稱,谷歌使用了典型的壟斷構建策略,包括通過收購消除競爭對手、鎖定客户使用其產品以及控制在線廣告市場的交易方式。谷歌則辯稱,該案關注的是過去的情況,當時該公司仍在致力於使其工具能夠連接到競爭對手的產品,而忽視了來自亞馬遜和康卡斯特等科技公司的競爭。
法官 Brinkema 在裁決中駁回了有關收購的指控,但指出谷歌非法將出版商對其交易產品的使用與對其廣告服務器的使用捆綁在一起,並制定了“不符合其出版商客户最佳利益”的反競爭政策。(青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