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險迎新規,5月1日起實施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4月25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加強萬能型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對萬能險產品設計、賬户管理、資金運用等方面提出新的監管要求,是為解決保障功能有待強化、賬户運作不規範、少數萬能險資金運用較為激進等突出問題。此《通知》將於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有不符合規定的萬能險業務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通知》的一大亮點是允許保險公司在滿足一定條件下調整萬能險產品的最低保證利率。保險公司可以對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設置保證期間,保證期滿後可合理調整。此舉旨在有效防範利差損風險,特別是在利率下行週期。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通過降低最低保證利率,可以有效防範利差損風險。業內人士認為,這一調整長期來看對保險公司和客户是雙贏的。在利率下行期,這有利於保險公司降低成本,增強穩健經營能力。降低最低保證利率也未必不利於客户,因為過高的保證利率可能會限制投資策略,實際結算利率才是客户更應該關注的指標。
根據Wind數據,截至2025年3月,1170款萬能險產品中,1154款產品的結算利率在2%或以上,其中546款產品的結算利率在3%或以上。
《通知》還規範了萬能險賬户收益結算,要求保險公司根據賬户真實投資情況合理審慎地確定萬能險結算利率,並建立結算利率平滑機制。同時,嚴格規範特別儲備的使用,確保特別儲備只能來自於萬能險單獨賬户投資收益率與實際結算利率之差的積累,並對其使用條件進行了詳細規定。
在資金運用方面,《通知》強化了萬能險資金的集中度監管和非標投資監管。對萬能險資金投資單一股權投資基金、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等的比例,從嚴設置上限。同時,對萬能險賬户投資資產中未上市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餘額比例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還規範了萬能險銷售行為,制定了萬能險銷售“負面清單”,強化監督管理。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強調,《通知》的制定堅持從嚴監管、突出問題導向、實行新老劃斷,並充分考慮市場影響,對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存量業務給予一年的過渡期,以保障人身險市場平穩運行。要求過渡期內新審批或備案的產品必須符合《通知》規定,以防範增量風險。(文馨)